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警务动态 > 防范指南 > 防骗

及时报警挽损失,莫图便利走捷径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1-06-18 16:44  点击数: {{ pvCount }}

  今年以来,福州警方在狠打电诈案件的同时,依托反诈中心,充分发挥警企联合优势,建立快速止付工作机制,及时为受骗群众追回损失显成效。2021年4月28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在受骗群众报警当天,及时为其止付被骗钱款4万余元,后经民警多方沟通协调,成功于5月26日成功劝导一级涉案卡主主动退还该笔钱款。 

  2021年4月28日家住福州市晋安区的陈女士报警称2021年4月24日至4月28日期间,其上网寻找兼职时结识微信好友,对方以高额回报诱骗被害人下载“友道”平台并指导被害人操作,被害人充值后发现无法提现,对方又以解冻、收税等理由继续行骗,被害人先后向骗子给出的多个账户陆续转账共计53万余元,直到4月28日,被害人陈女士再次按骗子要求向晋江一外贸企业公司账户转账4.4万余元后感到自己可能被骗,遂至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侦大队报警。 

  民警接报后,第一时间启动快速止付工作机制,依托反诈中心对相关涉案嫌疑账户进行止付、冻结,成功止付了4月28日转出的4.4万余元钱款。之前多笔钱款因未及时报警,均已被骗子快速转走,已无法止付。

  针对涉案账户所属公司负责人张某为缩短货款回款周期,不通过正规外汇流转程序违规开展外贸经营活动,警方已依法将其经营账户冻结,并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公司贪图一时便利而导致正常外贸经营活动受影响,公司负责人张某追悔莫及。

  警方提示: 

  1、大家在发现自己被骗或怀疑自己可能被骗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求助,公安机关就能及时予以止付,保护公民个人财产安全; 

  2、这种不通过正规外汇流转程序而收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警方可以依法冻结相关经营账户,故在外贸交易汇款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不要因为“走捷径”而因小失大。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