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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关于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的公示

来源: 警保部  发布时间: 2017-07-20 11:25  点击数: {{ pvCount }}

为更好服务企业和社会,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厅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公示如下:

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72号)和《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6号)精神,我厅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5项。其中: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4项,保安服务公司许可证核发1项(详见附表)。该5项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化管理,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实行物价局和市场调节定价。我厅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向申请人或行政相对人收取费用,不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

二、电子政务平台服务

我厅提供的电子政务平台服务均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我厅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或从事商业活动。

三、行业协会收费情况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调整的通报》,我厅业务主管的行业协会包括: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福建省因私出入境行业协会和福建省保安协会。其中,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已于2016年12月与我厅办理脱钩变更手续,目前,我厅业务主管行业协会实际仅有福建省因私出入境行业协会和福建省保安协会两家,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1.福建省因私出入境行业协会收费标准为:会长费5万元/年,副会长费4万元/年,常务理事费2万元/年,普通会员费0.3万元/年;

2.福建省保安协会收费标准为:常务理事会员费0.5万元/年,理事会员费0.3万元/年,普通会员费0.2万元/年。

我厅业务主管行业协会无利用行业影响力以评比表彰、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也未利用福建省公安厅名义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

以上涉企收费内容如有变化,我厅将及时进行更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附表:福建省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省公安厅)

福建省公安厅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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