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厅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为:http://www.fjgat.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1-87094067,电子邮箱:zfxxgk@fjgat.gov.cn。
一、概述
2009年,我厅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并进一步改进载体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情况是:
(一)建立政府信息台帐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汇总、归类、分析、备查等基础性工作,我厅公开办对以我厅名义出台的“闽公综”、“闽公办”、“闽公令”文号等文件按编号、制作时间、制作单位、制作人、签发人、公开属性等要素进行建册登记,目前已分别建立了2009年度“闽公综”文件、“闽公办”文件和“闽公令”文件的政府信息台帐。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考评制度。制定出台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社会评议规定及责任追究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厅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考点。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结合福建公安公众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细化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发和完善检索、查询和统计等功能,增设“办理时限”、“办理反馈”和“留言簿”等模块,开通网上“在线访谈”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有效公开和便捷服务的水平。
(四)做好政府信息的再清理工作。以建立我厅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厅属各单位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再清理,再次清理出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0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4条。
(二)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从制作部门看,我厅政治部制作的政府信息151条,占总数的35%;治安巡警总队制作的政府信息81条,占总数的19%;交警总队制作的政府信息59条,占总数的13.9%;出入境管理处制作的政府信息44条,占总数的10.3%;办公室制作的政府信息23条,占总数的5.4%;消防总队制作的政府信息13条,占总数的3.06%;法制处制作的政府信息13条,占总数的3.06%;刑侦总队制作的政府信息12条,占总数的2.83%。此外,厅纪委制作的政府信息有9条;边防总队制作的政府信息有8条;经侦总队制作的政府信息有3条;禁毒总队制作的政府信息有1条;网安总队制作的政府信息有1条;监管处制作的政府信息有1条;科技处制作的政府信息有5条。
按信息类别看,规范性文件类政府信息141条,占总数的33.2%。其中综合类75条,交通管理类8条,边防管理类3条,消防管理类2条,治安管理类23条,出入境管理类18条。业务工作类政府信息152条,占总数的35.8%。其中综合类10条,交通管理类51条,边防管理类5条,消防管理类6条,治安管理类54条,出入境管理类26条。队伍建设类政府信息131条,占总数的31%。其中队伍管理类4条,教育培训类2条,人事信息类1条,表彰奖励类111条。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完成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我厅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截止2009年底,共清理出往年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61条,具体是:1999年政府信息2条;2001年政府信息2条;2002年政府信息1条;2003年政府信息73条;2004年政府信息64条;2005年政府信息72条;2006年政府信息70条;2007年政府信息86条;2008年政府信息160条。以上信息已全部在本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情况。
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在省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网站专栏访问量达80646人(次);二是举行新闻发布,2009年省厅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发布新闻通稿2篇;三是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厅交警总队、消防总队、治安巡警总队、网安总队、刑侦总队、出入境管理处和经侦总队相继就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本厅政府门户网站与网民互动交流,实时答疑解惑;四是及时报送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厅继续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我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厅共收到公民提出的15条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2008年度收到8条申请,2009年度收到7条申请。2009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情况是:1条申请的信息属于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我厅不予公开;2条申请的信息属于公安部规定的警务工作秘密,我厅不予公开;1条申请的信息属于《条例》施行前我厅的政府信息,经我厅保密审查后予以公开;3条申请的信息属于我厅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厅引导申请人直接在网站上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高,理解不深,导致公开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二是一些单位的领导和民警在制作公文时不能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导致公开度不够。三是一些群众混淆了依申请公开与投诉、申告、举报、咨询的区别,提出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申请;有的群众提出的申请未按法定程序、规范进行。
(二)改进措施。一是通过我厅政府门户网站“网上调查”栏目,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据此采取措施补缺补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厅属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台帐制度。对以厅属各单位文号制作的部门政府信息将建册立帐。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附件:福建省公安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附件
福建省公安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09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4 |
58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24 |
58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7 |
1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7 |
15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7 |
1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 |
1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3 |
5 |
行政复议数件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件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件 |
件 |
0 |
0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