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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特别发布会制作及播出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20-04-17 17:30  点击数: {{ pvCount }}

福建省公安厅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特别发布会制作及播出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特别发布会制作及播出服务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电视服务

1

250000.00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5.15”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制作及播出服务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举办“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特别发布会通过电视广播等融媒体方式开展全省线上宣传福建广播影视集团为我省仅有的一家省级电视广播媒体,具备全省范围播放权限,是符合条件的唯一供应商。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叶建良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陈孟嶙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林坚

福建省立医院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0 0417日至2020 0424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12

联系人姓名:林

联系电话:0591-8709325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涓珉、刘滢

联系电话:0591-87278232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15

联系人:郑湘茹

联系电话:0591-87097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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