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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和陈静同志记功的命令

来源: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6-26 10:54  点击数: {{ pvCount }}

厅交警总队:

3年来,你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克服警力少、任务重等困难,团结奋进,积极作为,聚焦主业,改革创新,成绩显著。先后推出客运安全点对点管理、“566”工作法、违法受理窗口“53”工作法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强化路面严管、隐患整治、宣传警示、科技引领等方面工作,辖区连续3年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工作绩效居全省高速交警系统前列。该支队曾立专项工作集体二等功2次。

你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科员陈静同志,近3年来,忠诚履职,勤勉敬业,在指挥中心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该同志针对辖区盗油、碰瓷等治安案件多发的特点,依托监控视频和卡口记录,认真筛选排查,深入分析研判,摸排车辆3000多部,为辖区侦查单位破获盗油、碰瓷案件提供了多条关键线索,成功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抓获网上在逃人员4名,为保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重要贡献。该同志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等。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记集体三等功,颁发奖状,奖励人民币1万元;给陈静同志记个人二等功,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1万元。

此令。

 

 

 

公安厅厅长

20176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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