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厦门、泉州、龙岩、宁德市公安局: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州、厦门、泉州、龙岩、宁德等地部分公安派出所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坚强领导下,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努力践行“敏锐维稳、主动治安、实力应对”工作理念,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有效整合利用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构建“打、防、管、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力维护了辖区的平安稳定,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给下列4个集体分别记集体二等功,颁发奖状,奖励人民币2万元 厦门市公安局西柯派出所 泉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上杭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宁德市公安局八都派出所 二、给下列13位同志分别记个人二等功,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1万元 陈碧耀 福州市公安局华大派出所所长(时任) 郑宝健 福州市公安局鼓东派出所教导员 朱 翔 福州市公安局义州派出所所长 李姜锋 福州市公安局对湖派出所所长(时任) 洪小坡 闽侯县公安局荆溪派出所所长 陈满江 泉州市公安局洛阳派出所所长 王 伟 晋江市公安局青阳派出所所长 陈元元 龙岩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教导员 李文坤 龙岩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教导员 丘有良 上杭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李福民 上杭县公安局副局长、古田派出所所长 邹伟华 上杭县公安局古田派出所教导员(时任) 吴玉文 武平县公安局岩前派出所所长 此令。
公安厅厅长 2017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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