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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陈克强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命令

来源: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1-06 10:52  点击数: {{ pvCount }}

宁德市公安局

2014年以来,你局办公室科员陈克强同志,一心扑在文字综合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公安部、省厅获奖,连续3年获得省警察协会论坛征文一等奖;具体负责市警察协会日常工作,协会连续3年被省警察协会评为“优秀组织奖”;潜心钻研公安志书,查阅、摘抄、节录800余卷公安档案,主动走访核实相关公安史实,利用3年时间完成了宁德公安志(1993年至2005年)编纂工作。该同志曾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个人嘉奖4次。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陈克强同志记个人二等功,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1万元。

此令。

 

 

公安厅厅长

201710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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