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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陈国享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命令

来源: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1-06 10:53  点击数: {{ pvCount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厅机场公安局:

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副局长陈国享同志,201442520175月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挂职,任治安交通巡防支队副支队长兼车管所负责人。期间,该同志狠抓队伍管理、规章制度、硬件设施、业务办理等,全面推进平潭车驾管改革工作,创新推出了“提前备案+快速验收+简化换证”的通关模式,实现了“台车入闽”牌证“立等可取”的工作目标。车管所先后获得了省“青年文明号”、 优秀基层所队、全区“巾帼文明岗”等荣誉。该同志曾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个人嘉奖2次。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陈国享同志记个人二等功,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1万元。

此令。

 

 

公安厅厅长

201710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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