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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全国首个公务员初任培训廉政教育强化文件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14-10-08 15:24  点击数: {{ pvCount }}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创新做好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日前下发《关于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加强廉政教育的通知》,专门就初任培训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通过系统培训使初任公务员切实增强法纪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文件制定了“硬措施”,并要求廉政教育内容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力度之大在全国尚属首次。 

     初任培训作为公务员职业生涯的首次培训,及早强化廉政教育有利于公务员在从政从业之始就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我省初任培训廉政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等重大部署;二是历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三是党规党纪等规章制度,如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八项规定等;四是法律法规,如刑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保密法等。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与时俱进,结合实际不断更新和丰富廉政教育培训内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承担初任培训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廉政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公务员初任培训计划,使新录用公务员在接受理论教育、业务培训的同时,接受较为系统的廉政教育培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提出廉政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公务员培训机构要着力提高办学水平,把廉政教育培训内容、课时和考试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为提高培训效果,避免灌输式教学,通知要求,公务员初任培训中的廉政教育要创新形式,可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加强互动参与,注重学员体验,增强廉政教育培训的感染力、说服力和实效性。有条件的地方或单位,可以组织对学习效果的测评或考试。 

     通知还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本级公务员初任培训对象,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合理安排,确保全员参训。公务员培训机构要着力提高办学水平,把廉政教育培训内容、课时和考试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对参训对象学习培训表现作出鉴定,及时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由所在单位存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转正定级、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和条件。(培训与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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