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公安厅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资格复核工作安排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现将福建省公安厅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核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安排 1.时间: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2.地点: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机关干部室(福州市华林路12号省公安厅行政办公大楼14层) 二、资格复核所需材料 资格复核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核材料还需提供1份复印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本人提供书面承诺书。考生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参加资格复核人员 面试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要进行资格复核(具体人员名单附后)。资格复核通过的,方可参加面试。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91-87094210。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2016年福建省公安厅机关考试录用 公务员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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