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井南委员: 《关于适当延长我省华侨华人子女寄养签证期限的建议》(201830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公安出入境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和自贸区发展建设,积极向公安部争取并先后获批15项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2017年12月15日,我省实施为来福州、厦门、平潭探亲、商务、文卫交流的外籍华人签发5年居留许可的便利政策,这项政策在三地执行的效果很好。经过争取,今年2月1日,公安部决定将此项政策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均可为华人、华侨外籍寄养子女办理5年的签证和居留许可。我省现已有超过1600名外籍华人及其子女享受该项政策。 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持“人本、专业、安全、便捷”的服务理念,开拓思维,大胆创新,让更多、更好的出入境政策措施落地福建,进一步增强海外华人的自豪感和归属感,激发他们来华来闽创业创新的热情。
领导署名:薛祺安 联 系人: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18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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