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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的函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18-12-14 15:07  点击数: {{ pvCount }}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贵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要求我厅结合实际细化制定了《福建省公安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闽公综2018158。现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

(一)围绕法治公安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公开政府信息。年内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等政策文件69,办理依申请公开42,以公开促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公开权责清单。与省审改办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省公安厅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闽审改办〔201813号)和《关于公布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闽审改办〔201814号),确定省厅权责事项440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271项、行政强制40项、行政征用7项、行政监督检查2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公共服务7项、内部审批审核11项、其他权责事项35项)、机场公安局权责事项329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237项、行政强制35项、行政征用7项、行政监督检查19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12项、其他权责事项1项),上述事项均通过省厅政府网站(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集中公布,并入驻福建政务服务网管理系统。三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反馈与信息公开同步审查机制,规范复文公开工作。年内,我厅办结64件建议提案,主动公开涉及治安、交管、出入境等社会民生关切的复文30件。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厅梳理部门抽查事项6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1项,建立5个检查人员名录库共326人、6个检查主体库共683家检查对象。完善抽查细则,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年内,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0次,抽查企业194家(次)(占检查对象总数的28.4%),发现问题124个,责令整改124个,处罚40家。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和厅政府网站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和统计、考核工作机制,及时在厅政府网站发布2018年度省厅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和2017年度省厅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说明。年内,分别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本厅政府网站公开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291条。及时公开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我省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工作规范等政策措施。下一步,将结合机构改革,适时更新我厅的法定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所属机构等机构信息。

(三)围绕民生警务热点开展政策解读。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微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第一时间解读重大政策。副省长、公安厅长田湘利接受《人民网》访谈2次、杜清森副厅长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薛祺安副厅长接受省政府门户网站访谈和参加新闻发布会各1次。年内,全省公安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25场、开展系列微访谈活动34场,主动答疑解惑,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仅出入境政策,今年全省就印制解读宣传资料20余万份、办证须知6.9万份、接受群众咨询6.2万余次。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工作制度,年内以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形式在厅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8,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并及时转载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的媒体信息,形成传播合力。2018年,全省舆情总体平稳,我厅未召开重特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主动回应舆情。一是完善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全省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重大敏感舆情24小时值守监测处置引导工作制度,借力舆情专业机构,购买“鹰眼”舆情监测和舆情分析服务,人工监测与系统监测相结合,实现对各类媒体网站、新媒体监测全覆盖。发生突发敏感舆情,公安与宣传、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监测预警、舆情会商、网下处置、信息发布、组织引导等工作,及时主动发声,做到舆情应对多元化。二是稳妥回应涉警突发舆情。全省公安机关发挥以厅、局领导为首席新闻发言人的新闻发言人队伍和网络评论员队伍、舆情分析师队伍的作用,积极妥善处置涉警舆情。年内,我厅按照舆情处置“三同步”原则,参与成功处置古田“3·13”食物中毒事件等273起舆情,编发《舆情动态》86期。三是开展舆情应对效果评估。我厅下发关于做好“三同步”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各地稳妥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事件回应工作,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一是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针对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数据共享度不高、共通性较弱、审批服务智能化程度低等短板,我厅研究制定《全省公安政务服务资源数据共享应用实施方案》,整合汇聚全省公安审批服务、便民服务和执法公开等数据资源,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享”,目前已完成全省公安行政审批综合应用平台和政务服务共享平台框架搭建,初步构建起全省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安政务服务资源数据共享体系。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积极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级三大政务服务平台工作。目前,已有省级(含机场公安)60项办事服务类和640项行政监管类事项进驻福建政务服务网,截至1130日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529件;户籍办理、交通出行、出境入境等46项重点便民服务和3项重点推广的精品应用事项进驻“闽政通”APP,并向其推送99.6万名实名认证的注册用户;254项便民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并对办事指南要素进行核对、确认、补充。今年以来,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新增注册用户2.7万人(总注册用户达99.9万人),受理群众办事申请365.9万件,办结364.7万件,办结率99.8%,群众满意率98.8%二是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制定出台《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和《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操作指南》,将改革任务细化为6大类37项,逐一明确项目操作规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五个规范、四个统一”要求,修订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各警种部门进一步指导规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同事项全省统一办理标准和条件。三是完善厅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完善省厅政府网站“厅长信箱”群众来邮受理、转办、反馈机制,依法、及时、认真回应群众的各类诉求,每月定期通报分析来邮。今年以来,“厅长信箱”共收到业务咨询件及投诉、控告、申诉、举报件1738件,办结回复1541件,准时回复率94%。省厅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332件,受理率100%,及时查阅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反馈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年内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27条,均在2个工作日内对所投诉问题进行处理并回复。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厅机关设立省厅和交警总队两个行政服务窗口,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服务设施,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各地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均入驻市、县(区)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门式”办理。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为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省厅成立由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张东鸣任组长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办”,挂靠厅法制总队。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推行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推进更多个人、简单、高频事项快速办、马上办,推进复杂事项简化办、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性办结。年内,公布省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30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28项。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省厅集中推出10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内容涉及交管、户政、出入境管理、机场管理等业务。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公安机关索要证明事项326项,建议取消57项,直接取消53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自查补正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12类公安业务282项便民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并按照事项类别、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等分类导引,更加方便群众。

三、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全省公安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一是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除“厅长信箱”“办事服务”两个模块外,“政务公开”“警民互动”等模块已于今年725日整合迁移至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并启用网站新域名:http//gat.fujian.gov.cn/,相应地调整信息内容保障和安全运维机制。省厅部署从8月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省公安互联网网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工作,重点围绕网站维护、完善制度、漏洞加固、等级保护、安防建设、应急响应等六个方面,共排查51个公安互联网站、108个互联网应用系统和模块,发现排除安全隐患583个,清理网站历史信息52.2万条,删除敏感、有害、垃圾信息567条,关停全省所有县级公安网站,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综合防护、应急响应能力明显提升。制定《福建省公安机关政府网站巡查工作方案》,落实24小时值班读网、巡检自查、季度抽查通报等常态化监管制度,切实履行主办、监管职责。对标《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严格落实网站集约共享、创新发展、安全防护、基础保障等项工作,规范展现布局、地址链接、网页标签等。二是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按照“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数据主题,分类整理完成省厅首批开放的政务数据,涉及人事任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解读、警方提示等12类信息,电子证照目录包含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等15类信息,均登记汇聚到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推进全省公安机关今日头条、企鹅媒体平台应用,探索应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主动发布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信息,积极引导网络舆情,提升我省公安自媒体的影响力。加强警媒合作,做到与新闻新媒体同步发布、同步发声。主动参与政法新媒体联动宣传,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转发推送上级部署的重点信息,形成联动宣传效应。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新媒体矩阵建设部署,推进“新媒通”入驻应用。目前,厅机关共有政务新媒体180个(公众微信号74个、官方微博80个、移动客户端4个、其他22个),各地公安机关共有政务新媒体1127个(公众微信号466个、官方微博566个、移动客户端24个、其他71个),其中“福建警方”“福建禁毒”“福建交警微发布”等政务微公号社会影响力较大。为规范公安新媒体建设、管理和运营,我厅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重点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研判。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编制《福建省公安厅政务公开清单》(包括权责清单、机构信息、财政信息、户籍、居住管理等项目),并通过厅政府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福建省公安厅

201812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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