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 省厅文件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19-01-14 15:04  点击数: {{ pvCount }}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贵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要求,我厅对照《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结合公安实际,编制了《福建省公安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报送贵厅备案,请审阅。

 

 

 

福建省公安厅

2019112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公安厅2018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我厅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公布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t.fuj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并报送福建省档案馆和福建省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4063,邮箱:wt413@126.com,传真:059187094063)。

一、概述

2018年,我厅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福建省公安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闽公综〔2018158号),落实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助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确保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一)强化公安政务公开。一是围绕法治公安建设推进政务公开。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省公安厅权责事项440项及机场公安局权责事项329项,省、市、县级公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1项,均通过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集中公布,并入驻福建政务服务网管理系统。公布省公安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30项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28项,公开公安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文书信息757条。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反馈与信息公开同步审查机制,规范复文公开工作。2018年,我厅办结64件建议提案,主动公开社会民生关切的复文30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抽查细则,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2018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0次,抽查企业194家(次)(占检查对象总数的28.4%),发现问题124个,责令整改124个,处罚40家,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和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公开。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和统计、考核工作机制,及时在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发布2018年度省公安厅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和2017年度省公安厅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说明。2018年,分别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公开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291条。及时公开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我省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工作规范等政策措施。

(二)提升政务服务实效。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制定《全省公安政务服务资源数据共享应用实施方案》,整合汇聚全省公安审批服务、便民服务和执法公开等数据资源,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享”,搭建全省公安行政审批综合应用平台和政务服务共享平台框架,初步构建起全省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安政务服务资源数据共享体系。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积极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级三大政务服务平台工作。目前,已有省级(含机场公安)60项办事服务类和640项行政监管类事项进驻福建政务服务网;户籍办理、交通出行、出境入境等46项重点便民服务和3项重点推广的精品应用事项进驻“闽政通”APP,并向其推送99.6万名实名认证的注册用户;254项便民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并对办事指南要素进行核对、确认、补充。制定出台《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和《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操作指南》,将改革任务细化为6大类37项,逐一明确项目操作规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五个规范、四个统一”要求,修订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各警种部门进一步指导规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同事项全省统一办理标准和条件。完善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厅长信箱”群众来邮受理、转办、反馈机制,依法、及时、认真回应群众的各类诉求,每月定期通报分析来邮。2018年,“厅长信箱”共收到业务咨询件及投诉、控告、申诉、举报件1875件,办结回复1921件(含2017年未到期来邮),准时回复率99.8%。省公安厅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332件,受理率100%,及时查阅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反馈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2018年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27条,均在2个工作日内对所投诉问题进行处理并回复。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厅机关设立省厅和交警总队两个行政服务窗口,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服务设施,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各地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均入驻市、县(区)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门式”办理。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推行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推进更多个人、简单、高频事项快速办、马上办,推进复杂事项简化办、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性办结。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省公安厅集中推出10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内容涉及交管、户政、出入境管理、机场管理等业务。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公安机关索要证明事项326项,建议取消57项,直接取消53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自查补正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12类公安业务281项便民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并按照事项类别、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等分类导引,更加方便群众。

(三)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全省公安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我厅政府网站除“厅长信箱”“办事服务”两个模块外,“政务公开”“警民互动”等模块于2018725日整合迁移至省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并启用网站新域名:http//gat.fujian.gov.cn/,相应地调整信息内容保障和安全运维机制。制定《福建省公安机关政府网站巡查工作方案》,落实24小时值班读网、巡检自查、季度抽查通报等常态化监管制度,切实履行主办、监管职责。我厅政府网站蝉联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省直单位第一名,“福建公安网上服务中心”项目参展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及中央政法委在厦门举办的政法机关信息化成果展示。二是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推进全省公安机关今日头条、企鹅媒体平台应用,探索应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主动发布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信息,积极引导网络舆情,提升我省公安自媒体的影响力。加强警媒合作,做到与新闻新媒体同步发布、同步发声。主动参与政法新媒体联动宣传,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转发推送上级部署的重点信息,形成联动宣传效应。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新媒体矩阵建设部署,推进“新媒通”入驻应用。目前,厅机关共有政务新媒体180个,各地公安机关共有政务新媒体1127个,为规范公安新媒体建设、管理和运营,我厅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重点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研判。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编制《福建省公安厅政务公开清单》,并通过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省公安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4024件。其中2018年新增74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省公安厅主动公开的74件政府信息中,省公安厅文件类19件,约占25.7%;部门文件类19件,约占25.7%;人事信息类6件,约占8.1%;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0件,约占40.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①通过省公安厅政府网站(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18年该专栏访问量达7.3万人次。②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公开。③通过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公开,2018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④通过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2018年省公安厅共发布信息1100余条。⑤通过省厅微信平台“福建警方”发布,2018年共发布信息408条。⑥通过省厅政务微博发布,2018年共发布信息360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①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微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第一时间解读重大政策。副省长、公安厅长田湘利接受《人民网》访谈2次、杜清森副厅长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薛祺安副厅长接受省政府门户网站访谈和参加新闻发布会各1次。②2018年我厅组织开展全省公安局长和省公安厅相关警种领导系列微访谈活动34场。③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工作制度,2018年以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形式在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8条,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④2018年通过主流媒体及新媒体政策解读30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厅完善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重大敏感舆情24小时值守监测处置引导工作制度,采取人工监测与系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对各类媒体网站、新媒体监测全覆盖。发生突发敏感舆情,公安与宣传、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监测预警、舆情会商、网下处置、信息发布、组织引导等工作,做到舆情应对多元化。我厅充分发挥以厅、局领导为首席新闻发言人的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舆情分析师三支队伍的作用,积极妥善处置涉警舆情。2018年我厅按照舆情处置“三同步”原则,参与成功处置舆情273起,编发《舆情动态》86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8年,共接受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7件,同比下降74.5%。其中网上申请27件,信函申请19件,当面申请1件,历年累计440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涉及网络安全、经济犯罪侦查及交通、治安、户政、消防管理等。

(二)申请办理情况。共答复47件。在答复件中,同意公开的5件,告知申请人上网自行查询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不予公开的18件。所有申请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3.6%

(三)不予公开的情况及其原因。2018年决定不予公开的18件政府信息,其中3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10件系公安机关在履行刑事司法职能时制作的信息,不属于《条例》所规定的政府信息范畴,5件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发生2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历年累计7起。接受行政申诉、举报0起,历年累计1起。接受行政诉讼0起,历年累计0起。

(一)陈济更行政复议情况。201838日,我厅收到申请人陈济更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于327日向申请人寄出《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8〕第12号)。417日,我厅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闽政行复答〔201888号),内容是:申请人陈济更不服福建省公安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423日,我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提交《关于陈济更不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提请行政复议的答复书》。福建省人民政府经审查,于629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闽政行复〔201888号),维持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8〕第12号)。

(二)白燕行政复议情况。2018831日,我厅收到申请人白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于917日向申请人寄出《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8〕第34号)。117日,我厅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闽政行复答〔2018307号),内容是:申请人白燕不服福建省公安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19日,我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提交《关于白燕不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提请行政复议的答复书》。福建省人民政府经审查,于12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闽政行复〔2018307号),维持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8〕第34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2018年我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主动公开数量少、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大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2019年我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五公开”制度规范,动态调整完善我省公安政务公开清单,优化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拓展公安政务公开方式和渠道,增强公安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不断展现公安队伍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2018年无其他事项需说明。

(二)福建省公安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4

402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4

402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7

44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

2.网络申请数

27

27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9

16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7

44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6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8

6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3

30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1

行政复议数

2

7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