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因交通安全违法被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且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详单见附件)进行公告。请以上被扣留的交通违法涉案车辆驾驶人、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在公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到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车辆予以处置。
大队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镇翔汇路6号
联系电话:0591-87094746
附件: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涉案扣留车辆清单
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