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创建第二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自下而上组织开展了创建工作,经各地公安机关推荐、省厅审核、组织内外部评审,公安厅党委研究,拟推荐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湄洲派出所、石狮市公安局蚶江派出所、寿宁县公安局下党派出所等3个单位为我省第二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候选单位,现予公示,公示自2021年9月22日开始至9月26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094256,87093291。
福建省公安厅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