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落实厅党委(扩大)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厅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公安民警政治轮训的必修课;举办全省公安法制部门负责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拓宽领导干部的法治视野,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二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媒体,广泛开展多角度的学习宣传活动,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精神,举办全省公安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宣传教育全面覆盖、取得实效。三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规划方案实施。贯彻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立足全省公安执法实际,制定出台《福建省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2021-2025年)实施方案》,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推行全面依法治省战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四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公安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把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和领导干部学法、法治素养、法治思维、依法办事一并列入年终述法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为有效精简群众到公安窗口办事提交材料,先后对接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的婚姻登记信息、社保信息、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等81类政务服务接口和电子证照查询接口,累计提供7813万余次政务数据查询服务。积极推进公安数据对外共享服务,开通身份证、户籍、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章、港澳台居住证等6类共23个数据查询、核查接口,累计对外服务1.56亿次。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我厅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个人证件的电子证照已常态化生成数据近1.24亿条,提供共享服务706万余次,调用电子证照1001万余次。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按照省发改委、审改办的部署要求,持续强化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截至目前,我厅已认领国家下发的40个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达98.48%),并积极改造对接公安监管业务的自建系统,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制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计划22项,深入推进联合监管执法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细化梳理并动态调整“五级十五同”清单,今年以来,全省386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其中“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96.11%,“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37.56%。推动户政业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截至目前,我省与贵州等11个省份以及辽宁等7个省部分地市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跨省通办”,闽粤桂琼四省所有户口迁移业务实现“跨省通办”。在全省41个派出所试点建设“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组织开展试点建设实地调研活动,提炼总结典型经验,推动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走深走实。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制定出台公安机关护航经济发展24条措施、助力复工复产10条措施和提升服务保障水平8项举措,积极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紧密协作,统一标准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超限超载违法8.95万起,同比上升2.73%,全省由货车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38.46%。推动调整升格“三非”外国人治理厅际协调小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联合14家成员单位共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深化部门协作,提升综合治理“三非”外国人效能。二是创新公安执法方式。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持续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方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依法合理规范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推动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包容审慎执法指引》,依法编制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共88种事项并下发全省公安机关执行,让公安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加大守法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以案释法、编写指导案例、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宪法宣传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农村、校园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国家和地方重要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推动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地落实,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深化“两法衔接”工作,结合开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药劣药犯罪等多个专项行动,大力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疑案会商等各项工作机制,有效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五是加强和改进公安立法工作。围绕加强和改进民生,创新社会治理,起草并经省人大审议通过《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健全完善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法规规章。六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组织制定修订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抗旱等省级公安机关应急预案3份,指导各地新制定修订公安应急预案103份,并规范录入全省公安应急预案库。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制定下发《全省公安机关使用对讲机接处警及应急指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等,推动实现重大突发警情发现快、响应快,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应急指挥效率。常态化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轮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积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行“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在1180个公安派出所设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所调解室,选聘5016名专(兼)职调解员,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行政调解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积极组织基层公安派出所民警结合接处警、查办案、驻社区等工作,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深入辖区滚动摸排各类矛盾纠纷,认真了解情况、依法依规组织治安调解。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依法依规调解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侮辱等治安案件13.9万起。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实施办法》,强化条线监督管理,落实部门警种执法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优化202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方案,修订《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部署开展2022年全省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加强行政执法办案日常监督和审核把关,稳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强化执法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依托网上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公开行政处罚法律文书13万余份。三是强化专项执法问题攻坚。加大执法突出执法问题整治力度,部署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和受立案、积案挂案、逐利执法、涉案资金冻结等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警种部门联动,集中解决一批执法问题。四是严格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修订《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现场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明确各执法办案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有关设备、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工作。五是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的意见》,全力开展“新建型”中心建设,立足“一站式”执法办案基地的定位,深化拓展医疗体检、集中押解、速裁法庭等功能,完善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电子卷宗、远程示证、证据收集智能审查和行政裁量智能辅助等应用,提高民警办案效率,持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量。 2022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以及法治公安建设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少数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树得不够牢靠,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营造社会尊法守法氛围不够浓厚,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大等问题。2023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思悟贯通,深刻把握思想内涵和本质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践行初心使命,全力增进民生福祉,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二是坚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进一步推动户政业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大力推广建设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持续推动“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公安事项入驻自助一体机,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三是坚持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提高法治服务保障水平。收集整理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事件,编写典型指导案例,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加大推动反恐怖主义、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重点公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执行力度。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服务公安执法、服务领导决策作用。四是坚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紧贴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安执法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开展拍摄法律宣传片、现场答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学法普法形式,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五是坚持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夯实执法工作基础。把握实战化导向,持续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采取旁听庭审、案例剖析、理论研讨、场景模拟、案卷点评等形式,建立健全执法练兵体系,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一线民警舆情应对培训,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纳入必学必训内容,不断提高全媒体环境下的执法能力、执法自信和处置水平。
福建省公安厅 2023年1月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