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公安厅机关采购法律服务(政府采购方面)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2025-05-12 17:05

  一、选定名额

  选定1家律师事务所,并由该所指定2名律师(A、B角)处理我厅机关政府采购有关涉法事务。

  二、服务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2年有效。

  三、预算金额

  8万元/年。

  四、资格条件

  参选律师事务所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注册地址在福州;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四)没有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和刑事处罚,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良好(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三)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包括公职律师执业经验);

  (四)熟悉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作风正派,未有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律师事务所主要工作职责

  (一)出具对我厅政府采购项目(不含涉密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等审核意见;

  (二)处理我厅项目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涉法事务;

  (三)处理我厅项目采购过程中遇到的纠纷、诉讼等涉法事务;

  (四)为我厅提供项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五)处理我厅项目采购工作其他涉法事务。

  六、服务模式

  (一)现场服务

  根据我厅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

  根据我厅要求,对我厅政府采购相关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约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我厅要求,对我厅政府采购相关涉法事项、文书、文件等,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须体现专业水准,不可随意出具无修改意见,切实无修改意见除外。

  七、服务费用范围

  律师服务费用采取包干形式。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以及异地办案发生的差旅费(异地差旅费指除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以外的地区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上述费用发生前,律师事务所应事先经我厅同意,由我厅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另行支付。事先未经我厅许可或者违反我厅财务管理规定产生的费用,我厅不予承担。

  八、参选方法

  采取网络报名参选和纸质资料提交相结合方法。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请有意向的律所根据“四、资格条件-师事务所必须同时满足条件”所要求的提供相关复印材料(原件备查)加盖公章,将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不含报价部分)发送至互联网邮箱gzs4665@sina.com,逾期发送无效。纸质材料含复印材料、报价函等加盖公章,于5月15日前密封送达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福建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国资室林小姐收,联系电话:13705089839。

  届时,将以最低价法确定符合条件的律所;报价一致的,以投递互联网邮箱较早的为候选人。

  九、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福建省公安厅

  202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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