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福州机场辖区二、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来源:机场公安局 时间:2026-07-29 18:53

为规范福州机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按照辖区交通路网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进一步规范福州机场辖区二、三轮车通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分区管理。机场辖区二、三轮车按“南进南出、北进北出”原则实行分区通行管理,以航站楼为分界点,机场南侧片区二、三轮车通过南侧配套专用车道或准许通行道路短途通行,禁止向北穿越航站楼区域;机场北侧片区二、三轮车通过北侧配套专用车道或准许通行道路短途通行,禁止向南穿越航站楼区域。

二、禁止通行路段。禁止通行路段为福州机场辖区空港大道主道(含南、北进出场主干通道)、航站楼高架桥(含上下高架桥匝道)、翔汇路下穿隧道机动车道、T1及T2航站楼前下穿隧道、T1航站楼授权专用车道。

三、禁止通行车型。通告所列路段全天候禁止二、三轮车通行,其中二轮车包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等;三轮车包含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承担应急救援、警务执勤、市政抢修等公务作业的特种车辆,不受本禁行规定约束。

请广大驾驶人员严格按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通行,驾驶二、三轮车驶入禁行区域、路段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电子警察拍摄证据或现场执法等方式,依法予以查处。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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