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7-2600-2016-02043
- 备注/文号: 闽公境传发〔2016〕64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11-08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处,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福州福清、长乐市和马尾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泉州晋江、南安、石狮市和惠安、安溪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为进一步便利省内居民再次办理往来台湾旅游签注,减轻民警的工作压力,我局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展省内居民赴台旅游签注网上受理业务。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业务要求
网上办证实行网上受理、自动审批,工作流程、数据查控、审核要求等仍按现有规范执行。各地在工作中应进行定期抽查,确保网上办证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
(一)工作依据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印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公境台〔2015〕2653号)。
(二)受理对象
可网上受理的对象为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必须超过9个月)申请赴台旅游签注的本省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具体业务类型为:
1.本省户籍的居民在省内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签注;
2.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市户籍居民在本设区市内申请赴金马澎个人旅游签注;
3.已开放赴台个人旅游城市(目前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平潭)的户籍居民,在上述城市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
(三)受理单位
以系统程序中的“取证地址”或“办理窗口”做为受理单位参照标准。
(四)审批要求
网上受理通过的业务,将由系统进行自动审批。若在自动审批时,如因查控信息变化而产生报警事件的,转为人工审批。
二、加强业务学习
收到此通知后,请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熟悉业务的相关操作要求,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附件:1.《公告》
2.《赴台旅游签注网上受理须知》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2016年11月7日
附件1
公 告
为进一步便利省内居民办理往来台湾旅游签注,我省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展省内居民赴台旅游签注网上受理业务。
一、 受理对象和范围
可网上受理的对象为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必须超过9个月)申请赴台旅游签注的本省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具体业务类型为:
(一)本省户籍的居民在省内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签注;
(二)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市户籍居民在本设区市内申请赴金马澎个人旅游签注;
(三)已开放赴台个人旅游城市(目前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平潭)的户籍居民,在上述城市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到窗口索取或登录“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上服务大厅”网站查询《赴台旅游签注网上受理须知》,通过互联网办理业务。
二、登录网站
登录“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crj.fjgat.gov.cn:9080/ELSNetAccept/)的“往来台湾旅游签注申请”程序,按提示操作,
三、办理流程(两种方式)
(一)选择邮政双向快递:登录网站申请→通知邮政快递人员上门取证并缴费→邮政快递人员将证件递交至出入境管理窗口→证件制作好后快递到指定地址
(二)选择窗口自行取证:登录网站申请→自行将证件递交到设区市出入境窗口并缴费→在窗口领取证件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2016年11月7日
附件2
赴台旅游签注网上受理须知
一、 受理对象和范围
可网上受理的对象为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必须超过9个月)申请赴台旅游签注的本省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具体业务类型为:
(一)本省户籍的居民在省内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签注;
(二)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市户籍居民在本设区市内申请赴金马澎个人旅游签注;
(三)已开放赴台个人旅游城市(目前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平潭)的户籍居民,在上述城市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
二、 受理材料
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必须超过9个月)。
三、 登录网站:
登录“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crj.fjgat.gov.cn:9080/ELSNetAccept/)的“往来台湾旅游签注申请”程序,根据提示要求操作。
四、 办理流程(有两种方式):
(一)选择邮政双向快递:登录网站申请→通知邮政快递人员上门取证并缴费→邮政快递人员将证件递交至出入境管理窗口→证件制作好后快递到指定地址
(二)选择窗口自行取证:登录网站申请→自行将证件递交到设区市出入境窗口并缴费→在窗口领取证件
五、 工作时限
出入境管理部门自收到往来台湾通行证后,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签发。
六、 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次)。
七、 温馨提示
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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