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7-2600-2006-00028 文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0-01-20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07-2600-2006-00028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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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0 00:00 浏览量:{{pvCount}} |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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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

现将《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627)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娱乐场所开展自查整改

各地公安机关对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组织娱乐场所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的重点是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情况、保安人员配备情况、硬件设施设置情况、监控设备和安全检查设施建设等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应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地公安机关可以结合实际就专项整改工作明确具体时间和要求。同时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对逾期未全面完成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查处。省厅将适时组织检查督导。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治安监督检查

(一)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备案工作。娱乐场所向公安部门备案,仍按照《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厅关于做好接受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备案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04178号)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各地要结合文化部门换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工作,督促娱乐场所及时报备。派出所要及时接受备案并出具备案回执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告知书》(附后,因《条例》修订,告知书内容作相应修改)。接受备案时应重点收验以下材料:

1.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场所平面图、方位示意图;

4.场所的消防合格证明;

5.场所闭路电视监控、安全检查等主要设施设备情况说明;

6.场所营业日志、巡查、报告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安全工作方案、应急疏散预案;

7.场所出资情况及出资人基本情况说明;

8.场所法定代表人及经理、现场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9.聘用一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配备保安人员情况说明。

(二)进一步强化日常治安检查。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治安部门和派出所的日常治安检查责任,实行明查与暗访、日常检查与督导抽查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要严格执行亮证检查,依照逢查必填的原则,检查人员在对娱乐场所检查时,要在省厅统一制发的《检查记录簿》上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同时,要求娱乐场所将各级治安部门的检查记录完整归档备查。检查中,要认真查阅相关记录和监控录像资料,重点检查场所执行《条例》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要及时进行查处。上级单位检查发现问题的,要通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对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场所,要明确整改和复查的期限、时间,按期及时复查。

(三)健全完善娱乐场所动态管理台帐。各地要按照省厅统一规定,规范娱乐场所管理台帐,准确掌握场所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和治安状况。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通过适当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建立与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共同研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对策。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促请采取相应措施,形成互动。要组织必要的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要建立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相互抄告制度,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在查处存在违法活动的娱乐场所时,需要吊销证照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吊销相应的证照。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做好内部职能部门的分工协作。治安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掌握娱乐场所治安动态和发展状况,及时上报管理工作出现的新动向,及时查处娱乐场所违法经营活动,逐步建立完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长效机制。消防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消防执法,消除安全隐患。禁毒部门要加大对娱乐场所涉毒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娱乐场所内涉毒案件得到有效的遏制。法制部门要加强法律适用的研究,加强办案指导工作。基层派出所要切实做好各项管控和基础工作。

各地要准确理解和深入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与《管理办法》的有机衔接。《条例》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的,按照《条例》规定执行;《条例》未作出明确规定,而《管理办法》已经作出规定的事项,继续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各地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厅。

 

附件: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告知书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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