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方便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办理枪支(含弹药,下同)携运、运输审批手续,现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第12号令)有关规定,决定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及运动员携带运动枪支外出参加训练、比赛以及运输枪支活动,统一由设区市公安局负责办理《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请你们依据《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审批工作,确保枪支管理安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各设区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方便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办理枪支(含弹药,下同)携运、运输审批手续,现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第12号令)有关规定,决定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及运动员携带运动枪支外出参加训练、比赛以及运输枪支活动,统一由设区市公安局负责办理《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请你们依据《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审批工作,确保枪支管理安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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