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废止《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审批备案工作规范》的通知
闽公综〔2023〕184号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为了做好我省涉及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废止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审批备案工作规范〉的通知》(闽公综 2019303号),即日起不再执行。

 

福建省公安厅

20238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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