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19-00028
  • 备注/文号: 闽公议案字〔2019〕3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4-30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4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5-24 16:45

刘荣山、吴景毅、王向明代表:

《关于加强印章规范管理及联网查控的建议》(第13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印章规范管理和全国印章数据联网,公安部注重顶层设计,积极推动立法和技术创新,2017年启动了《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起草工作。2018年,公安部召集部分基层公安机关代表及法律专家对草稿专题研究修改,形成了《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提请国务院列入立法计划,目前正在走立法程序。待国务院《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出台后,将组织修订《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同年,公安部下发《关于印发〈公安部加强和改革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全国全面开展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将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纳入国务院部署的“多证合一”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汇集整合全国印章刻制信息,实现全国印章数据联网。同时,为有效保障公章唯一、排他属性,有效遏制公章私刻、伪造,公安部不断创新印章防伪技术,在天津、江西、陕西、广西、广东、海南等6省和江苏扬州市开展推广应用公章专用安全芯片试点工作。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策部署,认真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将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由公安机关许可的公章刻制企业将公章刻制信息向公安机关备案,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公布辖区公章刻制企业名录。加强对公章刻制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教育,督促指导建立健全验证、登记、承接、交货、销毁、信息上传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公章刻制业进行伪造、私刻公章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建设全省统一印章系统。全省布建公安部派发的印章系统软件,建设“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的福建省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和全国联网对接,并免费提供给公章刻制企业使用。将安装使用该系统作为公章刻制企业行政许可条件之一,要求公章刻制企业在印章制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等通过系统向公安机关适时上传。全省162家公章刻制企业全部安装系统。三是严厉打击伪造、私刻公章。各地公安机关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地区的公章刻制业适时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同时,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制贩假印章、假证件、假公文(以下简称“三假”)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以来,全省查破“三假”违法犯罪案件586起,抓获制贩“三假”违法犯罪人员1859人。

下一步,结合代表的建议,我们将着力推动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健全完善“黑名单”信用惩戒等制度,强化对公章刻制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三假”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开展典型案例、法制教育宣传等进社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三假”,有力震慑“三假”违法犯罪。二是待公安部正式全面部署推广应用公章专用安全芯片工作后,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及时部署全省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公章专用安全芯片在我省的推广应用,提升印章科技含量。三是协调公安部三所对我省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社会查询功能模块,并向社会开放,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比对、甄别印模信息。

 

领导署名:杜清森

人: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194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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