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3-00008 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3〕1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3-00008
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3〕1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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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10 15:25 浏览量:{{pvCount}} |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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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明月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未成年矫治教育学校的建议》(第1124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于20221230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实施意见》(闽公综2022336号),对专门学校建设专门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等工作,目前厦门市已建成一所专门学校,公安机关选派民警担任专门副校长,驻校开展相关工作;莆田市公安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筹建专门学校。

正如陈明月代表所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工作亟待加强,目前我省专门学校较为缺乏,还无法满足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需求,亟需加大力度推进专门学校建设。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等部门,积极推动属地政府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靠前服务指导专门学校按照“五同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要求加强安防建设。同时,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专门学校学生收教、分区教学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各地严格规范执行送教决定、档案管理等规定,在确保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矫治教育的同时,做好相关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影响受矫治教育未成年人正常的就学就业等。

 

领导署名:黄华安

人:唐显洁、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62、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33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FJ00107-0700-2023-00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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