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陈明月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未成年矫治教育学校的建议》(第1124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实施意见》(闽公综〔2022〕336号),对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等工作,目前厦门市已建成一所专门学校,公安机关选派民警担任专门副校长,驻校开展相关工作;莆田市公安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筹建专门学校。
正如陈明月代表所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工作亟待加强,目前我省专门学校较为缺乏,还无法满足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需求,亟需加大力度推进专门学校建设。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等部门,积极推动属地政府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靠前服务指导专门学校按照“五同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要求加强安防建设。同时,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专门学校学生收教、分区教学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各地严格规范执行送教决定、档案管理等规定,在确保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矫治教育的同时,做好相关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影响受矫治教育未成年人正常的就学就业等。
领导署名:黄华安
联 系 人:唐显洁、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62、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3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