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3-00016 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3〕2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3-04-25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3-00016
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3〕2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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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04 10:42 浏览量:{{pvCount}} |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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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辉代表:

《关于促进台港澳便利交流的建议》(第12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除赴台港澳商务人员往来限制方面

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国家移民管理局及时部署实施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从18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已恢复办理内地居民赴香港旅游、商务签注。目前,我省现行办理赴台港澳商务签注的政策与疫情前一致,没有进行限制。

二、关于赴台港澳签注办理提供便利方面

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优化出入境便利化服务,最大限度地为我省居民赴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对外交流、从事正常生产、经营、商务、科研活动等提供办理出入境证件便利。各地有序应对后疫情时期办证高峰,优化工作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健全预约机制,推行智能办、延时办、预约办、加急办等便民服务。目前,1年一次港澳旅游签注已实现智能签注机办理,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可以到出入境窗口的智能签注机上即办即取,方便快捷。同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政务服务平台,为我省居民提供出入境证件在线申报、办证进度查询、办证缴费查询等网上办事便利服务。

 

领导署名:许耀鹏

人:侯    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474、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34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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