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翁希明代表提出的《关于预防中小学校园霸凌的建议》(第1044号)已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始终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强化与教育等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着力打好“防范+打击”“教育+惩戒”组合拳,重典整治校园欺凌等问题,精心呵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力维护校园治安稳定。一是突出专项整治。将包括打击整治校园欺凌在内的“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纳入2023年、2024年省公安厅党委工作重点,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校园欺凌防范处置工作。对涉校涉生案件加强跟踪督办、督导问效,督促属地公安机关快侦快破,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及时消除影响。二是严密周边巡防。把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范畴,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最大限度提高校园周边见警率,及时发现制止校园欺凌隐患苗头。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在校园及周边设立警务室2313个、治安岗亭2712个,校园周边每日巡逻力量达3.8万余人次。三是加强法治宣传。主动对接融入“1530”安全教育机制,选派6629名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针对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件暴露出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防护能力薄弱等问题,入校开展针对性强的防范校园欺凌等法治教育、安全教育3万场次,助力提升学生自觉守法、抵御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
正如翁希明代表所言,预防校园欺凌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持续落实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责任,最大限度形成保护学生安全工作合力。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部署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拟于近期制定下发《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欺凌治理工作教育培训、预防预警、处置干预、教育惩戒等要求。我厅将会同省教育厅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充分整合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护学工作,加强校园周边、公共场所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干预、制止伤害学生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持续发挥公安民警兼任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与学校会商研判,注重掌握涉学生欺凌信息线索,及时跟进,配合做好核查处置工作。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治教育,提高对欺凌行为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打击查处。对涉学生欺凌警情立即受理、快速出警,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控制事态,做好现场管控和走访调查,及时处置涉学生欺凌案事件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校内外勾结欺凌中小学生的恶性案件,组织力量迅速深挖彻查,重拳打击。
五、进一步加强教育惩戒。依法查处教唆、胁迫、引诱学生及实施欺凌等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对实施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行为的学生,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送入专门学校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领导署名:杜清森
联 系 人:陈培雄、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80、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4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