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4-00019 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4〕4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4-04-30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4-00019
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4〕4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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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6 16:40 浏览量:{{pvCount}} |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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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韦苇代表

《关于进一步规范两轮车辆加装手机支架的建议》(第1536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为“两轮车”)发展迅速,已成为广大群众短距离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截至目前,全省注册登记的两轮摩托车563.4万辆、电动自行车800万辆涉及“两轮车”非法改装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加装手机支架影响交通安全等问题也比较突出。2022年,省公安厅制发《关于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传发〔202252号),持续严厉打击“两轮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共查处两轮车改装5.3万起,其中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3.1万起。今年3月份,我厅提请省道安办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优化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提升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水平,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从三个方面加强“两轮车”加装手机支架管理引导,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一、强化源头引导。外卖、快递骑手由于工作过程中需要频繁使用手机进行通讯、导航,是“两轮车”非法加装手机支架的主要群体。我厅将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重视外卖、快递骑手骑行过程中频繁使用手机导致分心驾驶产生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推动外卖、快递企业行业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骑手骑行过程使用手机的动态监控,在骑行过程中保持骑手派单APP消息静默,有效降低外卖、快递骑手使用手机频率;探索为骑手配备智能头盔等智能穿戴设备,满足骑手导航、通话需求,提升安全骑行水平。

二、推进依法管理。两轮车加装手机支架可能导致车辆外观尺寸改变,以及骑手驾驶两轮车过程中使用手机出现的分心驾驶,增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我厅将指导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紧盯早晚高峰、午晚餐就餐高峰时段,围绕校园周边、城市综合体、写字楼、大型社区等人流密集区域,落实常态化交通管理勤务,依法查处两轮车加装手机支架导致车辆外观尺寸改变和骑行过程使用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现场责令违法当事人整改拆除违法加装的手机支架。持续推进《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工作,并将“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不得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加入修订内容。

三、加强宣传教育。两轮车非法加装手机支架因改造成本低、操作简单,仅靠路面查处难以杜绝。我厅将持续依托主流媒体、“两微一抖”等宣传平台,曝光两轮车驾驶人骑行玩手机分心驾驶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安全驾驶。定期将外卖、快递行业两轮车非法加装手机支架等交通违法信息通报当地企业,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对交通违法、事故较多以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上门约谈,督促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定期深入外卖、快递企业举办交通安全教育讲座,通过组织交通安全法规学习、观看违法及事故典型案例视频、参加志愿劝导体验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两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领导署名:胡楠

人:林晨鹏  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9030、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44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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