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5〕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07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2025-03-12 08:53

省教育厅:

陈如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未成年专门教育学校建设的建议》(第1080号)已收悉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成多次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深入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地专门学校专题调研指导。我厅积极配合贵厅全力做好全省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数量排摸和专门教育需求测算,会同贵厅等14部门制定出台《福建省专门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试行)》《福建省专门学校学生送入、转出工作规范(试行)》,明确全省专门学校建设规划布局。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向全省8所专门学校派驻268名民警、辅警参与教育管理,累计收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811成功转化转出379名。

正如陈如金代表所言,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低龄化趋势明显,亟需加快专门学校建设,加强专门教育工作。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协同推进专门学校建设。配合贵厅督促仍未建成专门学校的南平、宁德两地,按照《福建省专门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试行)》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确保尽早开展招生工作。对其他有需要建设专门学校的地方,全力做好指导推动工作。二是摸准罪错未成年人底数。结合公安机关查办案、驻社区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群体存量底数,为专门学校建设提供参考。三是规范参与专门教育管理。配合贵厅督促已建成的8所专门学校健全完善送入转出、闭环式管理、离校动态跟踪等教学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提升矫治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单位〈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56号)要求,指导属地公安机关做好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结合实际调整充实警力派驻,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管理等工作。

领导署名:杜清森

人:唐显洁、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62、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53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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