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5〕4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7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2025-04-30 11:17

郑时奋代表

《关于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建议》(第142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促进工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成领衔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调研,对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多次在厅党委会、全省视频会上强调部署。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力配合省妇儿工委办起草完善《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接处警、查办案以及驻社区等工作,依法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案一倒查机制,重点倒查家庭监护、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对不履行监护职责实施家庭暴力的,依法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来,我厅共督办倒查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95起,各地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出具《训诫书》452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通知书》293

诚如代表所言,未成年人因监护问题受到侵害的案事件仍有发生,需进一步落实落细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依法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深入分析研判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规律特点,持续依法打击查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二是规范公安机关训诫措施。细化公安机关对侵权失责未成年人监护人训诫工作指引,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用好训诫措施。积极配合妇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探索刚性惩戒措施,持续推动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监护职责三是常态开展案件复盘倒查。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挂牌督办机制,重点复盘倒查家庭监护等制度落实情况。对倒查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及时通报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劝诫制止,必要时予以训诫,并视情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四是持续深化家庭监护宣教。会同民政、教育、团委等部门坚持预防为先,利用开学季、“六一”等节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监护集中宣传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配合妇联等部门深入村居加大强制报告宣传力度,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持续灌输科学、合法的未成年人监护理念

 

领导署名:杜清森

人:唐显洁、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62、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54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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