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关于建立校园欺凌治理长效机制的提案》(第20242135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始终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会同教育等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落细防范处置各项措施,依法打击查处学生欺凌行为,努力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一是强化专项整治。将包括打击整治学生欺凌在内的“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纳入2023年、2024年省公安厅党委工作重点,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对涉校涉生案件加强跟踪督办、督导问效,督促属地公安机关快侦快破,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及时消除影响。二是强化周边巡防。把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范畴,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最大限度提高校园周边见警率,全力防范校园周边发生学生欺凌行为。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在校园及周边设立警务室2122个、治安岗亭1997个,校园周边每日巡逻力量1.2万余人次。三是强化法治宣传。主动对接融入“1530”安全教育机制,选派8529名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针对近年来学生欺凌案件暴露出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防护能力薄弱等问题,入校开展针对性强的防范学生欺凌等法治教育、安全教育3万场次,助力提升学生自觉守法、抵御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正如林必强委员所言,预防学生欺凌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校园普法、安全联动、强制报告、特殊群体保护、社会监管等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全力防范处置学生欺凌行为。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认真贯彻公安部、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关于防范处置学生欺凌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教育培训、信息摸排、事后处置、长效机制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充分整合民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护学工作,加强校园周边、公共场所特别是偏僻“角落处”的视频巡查、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干预、制止学生欺凌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打击查处。对涉学生欺凌警情立即受理、快速出警,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控制事态,做好现场管控和走访调查,有效处置涉学生欺凌案事件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校内外勾结欺凌中小学生的恶性案件,组织力量迅速深挖彻查、重拳打击。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惩戒。加强与学校对接,及时掌握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情况。对教唆、胁迫、引诱学生及实施欺凌等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法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矫治教育措施;对监护人、学校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实施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行为的学生,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配合教育部门作出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发挥兼任法治副校长的公安民警作用,加强与学校会商研判,注重掌握涉学生欺凌苗头,及时跟进配合做好预防教育;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治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的防范应对能力。会同教育等部门指导学校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引导学生敢于举报反映欺凌问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领导署名:杜清森
联 系 人:陈培雄、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80、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