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7-0700-2024-00029
  • 备注/文号: 闽公议案字〔2024〕8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2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1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2024-07-04 09:31

洪仕建委员:

《关于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提案》(20243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成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负责今年省委、省政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点课题调研,多次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公安厅成立了由李副省长担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教育、民政、检察等部门,全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是注重源头预防。主动对接教育等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结合查办案、驻社区等工作,常态摸排、动态掌握有严重不良行为、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情况,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分级分类落实教育引导、关爱帮扶工作。强化对有异常行为未成年人预警预防,及时制止、严密防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依法打击犯罪。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特点,依法查处未成年人聚众持械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3000多起,抓获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4000余名。三是坚持以案促防。对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实行 一案一倒查2023年以来共组织倒查80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对发现家庭监护责任不落实、未成年学生长期不在校等问题,及时发出公安建议函66份,进一步推动落实家校监护、教育责任。四是加强普法宣传。会同教育等部门持续深化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选派8529名优秀民警兼任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结合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周、校园安全教育周、开学第一课等,2023年以来组织入校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交通事故等法治宣传教育5万余场次,助力提升学生自觉守法、抵御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五是强化矫治教育。会同省教育厅等13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福州、厦门、泉州、莆田、三明市各建一所专门学校,分区域覆盖全省。截至目前,福州、莆田专门学校已投入使用,对305名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成功结业转出140名。

正如您所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增加、低龄化趋势明显、潜在群体数量较大、重复犯罪占比较高等问题较为突出,亟需推动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加强潜在群体监督管理、严打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结合职责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干预机制。在摸排掌握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基础上,根据未成年人实施的罪错行为、前科情况等进行风险评估,密切配合民政、教育、妇联、检察等部门,分级分类共同做好前端干预、重点帮扶、教育转化等工作二是严打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对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予以打击;对教唆、胁迫、引诱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毒品犯罪的,以及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查处,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三是深化网络空间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净网等行动,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措施,及时拦截、屏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有害信息,不断净化网络环境,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四是全力预防重新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结合办案工作,根据其生理、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提升教育感化挽救效果。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刑释解教未成年人,会同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专门矫治、社区矫正工作,给予重点帮扶帮教,推动积极回归社会,防止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领导署名:陈文荣

人:唐显洁、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3262、87093204

 

 

 

福建省公安厅

20246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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