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7-0400-2023-00027
  • 备注/文号: 闽公综〔2023〕2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公安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22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建省组织实施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2023-12-12 16:14

各设区市公安局、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社会事业局、司法局、交通与建设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青工委,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运输中心:

2023122日是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决定,1031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国组织开展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福建省组织实施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

 

 

 

福建省公安厅  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     中共福建省委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231122

(省公安厅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0591-87099105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组织实施第十二个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

 

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组织实施好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2日联动开展“全国交通安全主题月”;122日前后网上网下结合举办主题性、群众性、互动性活动;12月底前持续推进、总结提升,为春运做好准备。

三、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组织开展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作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具体举措,推动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文化引领、法治保障的现代文明交通综合治理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凝聚共识,协同推进综合治理。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公安机关要聚焦安全,推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防控、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协同共治工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网信部门要组织指导网络媒体平台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传播,充分发挥网络文明力量滋养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尊法守规、包容礼让的文明交通意识,打造文明交通正能量网络空间。文明办要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工作机制作用,推动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有机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切实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学校周边道路、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工作,结合教学安排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开展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作为“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普法教育的载体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普法课堂,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人心、蔚然成风。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机制,严格加强源头监管,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内部警示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安全行车超过百万公里道路运输驾驶员宣传推介,有效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指导力度,警示企业、个人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动大专院校群团组织参加青春自护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出行安全专项行动,动员青年踊跃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队伍,提升交通安全普法、知识普及志愿服务专业能力,组织青年志愿者、宣讲队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讲。

(二)精心组织,多维发力丰富主题。各地要不断突出“文明”和“安全”主基调,精心策划各类针对性主题教育活动。一要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月集中宣传。即日起至122日为交通安全主题月,积极倡导“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结合今年122主题,围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路口文明礼让”、“酒后禁驾”等主题公益行动,创新现场展演、志愿服务、网络展播、安全课堂等多种形式,组织策划好“七进”“逢八”等群众性、行业性主题宣教活动。二要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现场主题活动。省公安厅联合七部门和道安相关单位,共同举办启动仪式,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文创作品展演展播,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各地公安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协调七部门和道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策划现场主题活动,提升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三要开展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开放体验活动。即日起至1231日,全面开放全省综合型、专项型交通安全宣教基地,邀请机关及企事业、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农村老年协会等单位,分批有序组织各类重点交通参与者参观学习,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活动,推动基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效果最大化。四要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充分应用全省公安交警交通安全宣讲比武竞赛成果,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结合美丽乡村行和逢八集中宣传,运用交通安全大篷车、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体验课等形式载体,针对农村“一老一小”、学生、职业驾驶人、快递物流配送员等重点群体,组织宣讲小分队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讲,强化交通安全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自护意识养成。五要开展文明出行示范引领活动。推选一批文明交通示范村居、社区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宣传推广文明交通行动的典型经验做法。要积极组织好“文明好司机”“优秀劝导员”“最美交通参与者”等评选活动,指导快递、外卖行业开展文明出行活动,运用网络投票、宣传报道、集中采访表彰等方式,示范带动引领广大群众自觉文明守法出行。

(三)警媒融合,联动扩展宣传矩阵。各地要聚焦交通安全主题和文明交通话题,发挥各主协办单位资源共享优势,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一要组织出行场景“亮屏行动”。充分创造条件在城市户外大屏、候机(车)大厅显示屏、高速可变情报板、服务区宣传阵地、农村宣传橱窗、小区楼宇电视、导航APP等载体,投放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和主题公益广告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全力营造主题宣传的浓厚氛围。二要组织122主题融合传播媒体行动。依托各地主流媒体平台,围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主题和群众关注的出行话题,邀请主协办各联动单位进行直播连线、录制公益广告、专题访谈,发动群众参与122话题词互动,营造全社会共话交通安全热烈氛围。要积极配合并组织收看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央视联合录制的《平安行·2023》特别节目。三要组织交通安全文化传播活动。积极探索交通安全文化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融合发展创新应用,发挥各地“三个一”(聘请一位交通安全宣传大使、创作一个交通安全文创精品、挖掘一项非遗交通安全宣传项目带头作用,充分挖掘创作交通安全文宣作品产品,组织交通安全文化作品、产品的展览、展播,并利用新闻媒体、“两微一抖”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制作微视频进行多轮宣推,增强交通安全文化传播度、影响力。四要组织文明交通共建活动。持续完善警保、警医、警邮合作机制,在各联动单位服务窗口设立宣传角,发挥寄递行业触达城乡的渠道优势,共同守护群众平安出行。要鼓励群众参与公益创作,发动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团体结合自身特点,策划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挖掘文明交通暖心故事,礼赞宣传马路上的凡人善举,弘扬以礼为先、和谐包容的文明交通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文明交通共建共享。五要开展警示宣传曝光活动。梳理公布一批针对本地区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骑乘不戴安全头盔、驾乘不系安全带等典型事故和突出违法案例。要重点向“两客一危”、重载营运货车、近一年有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记录的驾驶员精准推送警示提示信息。要结合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预防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及时曝光“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案例,提升整治行动震慑力。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道安成员单位的重视支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扎实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发动群众和社会公益力量,鼓励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能部门依法治理、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确保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三)落实情况报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归纳、提炼具有本地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分报相关部门。请各设区市(含平潭)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1125日前上报本地活动方案,124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本地工作情况。

 

 

 

 

 

附件

 

第十二个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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