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安局、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社会事业局、司法局、交通与建设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青工委,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运输中心:
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福建省组织实施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公安厅 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 中共福建省委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省公安厅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0591-87099105)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组织实施第十三个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根据国家八部门组织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2日联动开展“全国交通安全主题月”;12月2日前后线上线下结合举办主题性、群众性、互动性活动;12月底前持续推进、总结提升,为谋划春运交通安保做好准备。
三、工作措施
(一)汇聚合力,共育文明交通。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综合治理、文明共建、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公安机关要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深入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出行综合治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严管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强基治理、信息研判制导精准治理、交通安全宣传引导治理、部门联合监管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网信部门要组织壮大网上主流舆论阵地,强化网络空间交通文明培育,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传播,广泛汇聚尊法守规、向上向善力量。文明办要统筹推动文明交通理念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推进提升学校周边和校园内部安全水平,指导中小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出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融入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交通安全专题普法讲堂,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警示提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守法意识,加大对安全行驶百万公里及以上里程营运驾驶员的宣传推介,有力推动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的调查指导力度,警示企业、个人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事故复盘,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置结果,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曝光。共青团组织要深入开展“青春自护”教育,重点开展交通出行安全专项行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治课堂、公益讲座、宣讲会和主题征文等普法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常态化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自觉。
(二)精心策划,共创主题实践。紧扣“安全”和“文明”主线,不断阐释现代文明交通理念的价值维度、内容形态,组织策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亮点纷呈的主题活动。一要组织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以全国交通安全主题月为载体,精心策划举办警营体验、普法宣传等“七进”主题宣传活动,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宣传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展现文明交通发展成就。省直八部门将联动道安相关单位,共同举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各地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共同组织策划现场主题活动,提升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二是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结合冬季特点和安全形势,综合运用交通安全大篷车、农村大喇叭、宣讲小分队、乡村法治课堂等载体,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重点宣讲“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营运车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路面遗洒、刹车失灵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以及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驾驶常识。围绕重点内容建立完善冬季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库,推动各地优质内容共通共享。三是打造文明交通示范宣推。推动各地将文明交通示范内容写入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做好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要指导快递、外卖行业积极开展文明出行引导,通过宣传报道、网络展播等方式,示范带动引领广大群众自觉倡导文明交通、遵规守法出行。全面开放各类交通安全宣教基地,邀请机关及企事业、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农村老年协会等单位,分批有序组织各类重点交通参与者参观学习,开展互动体验活动。各相关单位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上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发放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宣传品,紧扣主题为群众答疑解惑,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四是开展警示宣传大曝光活动。分类别梳理公布今年以来的典型案例,特别是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飙车炸街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涉及安全头盔、安全带等正反两方面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鼓励探索运用事故场景模拟演示、体验互动、案例警示、庭审旁听等宣传教育方式,提升警示活动实效性。要定期梳理重点违法行为、事故多发企业、禁驾禁业人员车辆,波次开展警示曝光。五是组织部门领导话安全活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开展部门领导话安全活动,邀请主协办各联动单位积极参与,通过走进直播间、拍摄宣传短视频、录制提示音频等形式,共同宣推交通安全知识。年底前各地交警支队领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至少参加1次“走进演播间”活动,介绍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成效,开展典型案例评析,针对冬季出游出行突出交通安全风险开展针对性警示提示。
(三)全民参与,共建文化品牌。聚焦文明安全主题和交通文化内涵,充分发动群众和社会公益力量,带动城乡各行业协同共创文明交通发展氛围。一是发动公益联盟踊跃参与。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团组织的公益支持作用,加大文明交通实践、志愿服务的合作力度,在普法宣讲、志愿劝导、事故救助、未成年人帮扶等领域打造更多公益项目。要加大企业合作力度,完善警邮、警保、警银、警医合作机制,利用企业渠道优势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共同守护群众平安出行。二是社会联动深化融合传播。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力量组织“集中亮屏”行动,在城市户外大屏、候机(车)大厅显示屏、高速可变情报板、服务区宣传阵地、农村宣传橱窗、小区楼宇电视、导航APP、气象APP、天气预报节目等载体,投放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和主题公益广告等内容,全力营造主题宣传浓厚氛围。三是组织文化品牌作品大展示。积极探索交通安全文化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福建非遗文化融合发展创新应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创作,提供高水平、接地气的交通安全文化作品和载体。积极运用各类文化形式,构建分众化、场景化交通安全知识体系,在主题宣传月期间集中推出一批交通安全文创精品、非遗交通安全宣传项目,组织交通安全文化作品、产品的展览、展播和新媒体宣推,增强交通安全文化传播度、影响力。四是发挥融媒传播优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专业优势,联合策划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媒体行动方案,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服务公安工作现代化等重点选题,策划交通安全日主题节目。强化融媒传播,按照互联网传播特点,使交通安全文化内容以话题态、专题态呈现,组织各部门新媒体矩阵,统一设置#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话题,精心组织融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应用视频、数据图表、海报、动画以及AI技术等创新媒体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文化内容表现力和传播张力。五是组织交通安全视频大展播。统一使用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附后),围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或“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主题,拍摄制作形式新颖、内容有趣的创意短视频,利用各级各部门新闻媒体、“两微一抖”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开展“122”交通安全系列视频矩阵展播。积极配合并组织收看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央视联合录制的《平安行·2024》特别节目,不断引领文明交通价值理念走深走实。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助力事故预防行动、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道安成员单位的重视支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充分发动群众和社会公益力量,打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能部门依法治理、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要认真总结、归纳、提炼具有本地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分报相关部门。各设区市(含平潭)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于12月3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本地工作情况。
附件:第十三个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
附件
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