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安局、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社会事业局、司法局、交通与建设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青工委,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运输中心:
2025年12月2日是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公安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福建省组织实施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第十四个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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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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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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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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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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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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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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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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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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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
(省公安厅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0591-87099105)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组织实施第十四个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安全发展理念,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国家八部门组织开展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15日,联动开展“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宣传实践月;12月2日前后,线上线下结合举办主题性、群众性、互动性活动;12月底前,持续推进、总结提升,为谋划春运交通安保做好准备。
三、工作措施
(一)部门协同共治,凝聚文明交通合力。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综合治理、文明引导、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公安机关要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精细治理,深入开展酒醉驾、“飙车炸街”“两轮车”等突出违法整治,强化科技赋能,完善协同共治,引导驾驶人培育文明交通理念,持续开展安全“礼行”文化宣传倡导。文明办要延续“文明有象 出行有礼”福建省文明交通宣传行动,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推动文明交通理念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不断提升社会文明交通程度。网信部门要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尊法守规、文明有礼正能量传播,推动网络文明助力文明交通建设,打造更多富有时代气息的优秀网络产品。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推进提升学校周边和校园内部安全水平,指导中小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司法行政部门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结合交通安全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融入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交通法治理念融入日常、深入人心。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提升公路管理效能和治理水平,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指导运输企业强化“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警示提示,加大对安全行驶百万公里及以上里程营运驾驶员的宣传推介,依托“我家门口那条路”等活动促进农村交通安全出行,有效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的调查指导力度,警示企业、个人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事故复盘,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置结果,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曝光。共青团组织要将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主题团课、队课内容,结合实施新征程少先队“护航”工程,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治课堂、公益讲座,组织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宣讲团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志愿服务,聘请符合条件的交警等担任少先队员校外辅导员。
(二)开展主题实践,强化交通安全宣教。紧扣“安全”和“文明”主基调,结合地域人文特色,策划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互动性强的系列活动。一是组织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实践月。以“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宣传实践月为载体,精心策划举办警营体验、普法宣传等“七进”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车让人、人快行”“交替通行”“一盔一带”“各行其道”等普及宣传,广泛宣讲交通安全知识。省直八部门将联动道安相关单位,共同举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各地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共同组织策划现场主题活动,发布“文明交通礼行倡议”,提升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二是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结合冬季特点和安全形势,针对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快递、外卖、客货运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借助各部门安全宣传活动,综合运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大篷车、农村大喇叭、宣讲小分队、乡村法治课堂等载体,结合面对面培训、发放“安全行车口袋书”、节目表演等形式,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三是开展宣教基地开放体验活动。即日起至12月31日,全面开放全省2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交通安全宣教基地,邀请机关及企事业、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农村老年协会等单位,分批有序组织各类重点交通参与者参观学习,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活动,切实发挥宣教基地的核心功能作用。四是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活动。组织“寻找文明有礼出行榜样”活动,推介“文明好司机”“优秀劝导员”,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对个人或集体的优秀行为、突出贡献进行公开报道,示范带动群众文明守法出行。通过邀请先进代表分享经验与感悟、举办事迹展览、文艺演出等,推动“礼行”文化走进街头巷尾、融入群众生活,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感悟文明交通文化内涵。
(三)引导全民参与,培育“礼行”交通风尚。一是推进“出行有礼”文明交通行动。各地要持续开展由省委文明办等六部门共同发起的“明礼福建人”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引导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及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教育实践,倡导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车、规范驾乘,文明礼让、平安出行。二是推动“礼行”传统文化融合。积极探索交通安全文化与中华民族优秀“礼”文化、地域文化融合发展创新应用,持续坚持“三个一”品牌创建工作,创作文明交通文化、文艺作品。各地要在主题活动期间联合本地非遗传承人、文化名人,开展一次传统非遗与交通安全文化相融合的活动,创新形式为人民群众送安全、送文明。三是推动社会共建文明交通。引导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及社会组织,公益支持、积极参与主题活动,聚焦普法宣讲、志愿劝导、特殊群体帮扶等领域,助力文明交通建设。深化警邮、警保、警银、警医联动机制,在文旅打卡点、乡村快递站融入主题宣传内容,依托寄递物流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开展文明礼让理念宣传。借助“道安办”平台,组建“银发劝导队”“青年宣讲团”等志愿队伍,常态化开展违法劝导与安全提示。各地各部门要在各级机关单位张贴或推送交通安全宣传海报,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的带头作用,示范引领广大群众自觉倡导文明交通、遵规守法出行。四是发挥媒体矩阵宣传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专业优势,联合策划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媒体行动方案,邀请各联动单位积极参与电视、广播节目,共同宣推交通安全知识。联合主流媒体、网络正能量账号,应用AI赋能创作、传播新媒体产品,大力传播交通出行中发生的正能量故事。各地要在主题活动期间拍摄一个正能量“网红”、名人倡导文明出行的短视频,统一使用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附后),充分创造条件在城市户外大屏、地铁公交屏幕、小区楼宇电视、服务区宣传阵地、导航打车APP等载体中,投放主题标识和公益广告等内容,上下联动形成传播合力。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平安、文明福建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道安成员单位的重视支持,制定本地化、本部门的具体执行方案,扎实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打破信息壁垒,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使“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的理念成为全民共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归纳、提炼具有本地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分报相关部门。请各设区市(含平潭)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于12月4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本地工作情况。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