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2-17 00:00 |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厅编制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fjgat.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1-87094067,电子邮箱: zfxxgk@fjgat.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厅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8年底,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效推进。主要情况是:
  (一)成立组织机构。我厅成立了由牛纪刚厅长任组长、厅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厅属各单位的秘书(综合)科科长为联络员。明确厅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挂靠在办公室网管科,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提供必要保障。选调熟悉公安业务、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计算机应用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民警专门担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拨付19万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启动资金,用于购置电脑、复印机、软件开发、开展培训等,确保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三)制定相关制度。编制完成了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编制说明》,并在省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制定了《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印制了新版公文处理单,确保内部工作程序规范。
  (四)强化学习宣传。一是将赵晓光司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视频讲座和省政府秘书长冯声康的视频讲话挂在公安网上,供全警学习;二是举办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电视电话会议,邀请专家授课。牛纪刚厅长亲自参会,并对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施行《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三是主动向省政府办公厅施行《条例》准备工作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有4篇经验材料被《今日要讯》采用;四是积极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宣传工作,在厅大院内悬挂宣传横幅,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务网和公安网首页显示宣传标语。
  (五)加强督促指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厅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考点。定期对厅属各单位,特别是交警总队、边防总队、消防总队、治安总队、出入境处等与公众联系密切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厅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按产生时间看,1999年政府信息2条,占总数的1.3%;2001年政府信息2条,占总数的1.3%;2002年政府信息1条,占总数的0.6%;2003年政府信息15条,占总数的9.5%;2004年政府信息18条,占总数的11.4%;2005年政府信息17条,占总数的10.7%;2006年政府信息12条,占总数的7.6%;2007年政府信息14条,占总数的8.9%;2008年政府信息75条,占总数的47.4%;其他政府信息2条,占总数的1.3%。按信息类别看,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2条,占总数的1.3%;规范性文件类政府信息22条,占总数的13.9%;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政府信息6条,占总数的3.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类政府信息1条,占总数的0.6%;行政许可类政府信息8条,占总数的5.1%;业务工作类政府信息113条,占总数的71.5%;队伍建设类政府信息5条,占总数的3.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占总数的0.6%。
  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在省厅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网站专栏访问量达11800人(次);二是举行新闻发布,2008年省厅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7场,发布新闻通稿6篇;三是及时报送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我厅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我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厅共收到公民提出的8条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1条申请的信息属于非政府信息,我厅不予受理;1条申请的信息属于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我厅不予公开;1条申请的信息属于《条例》施行前我厅的政府信息,经我厅保密审查后予以公开;5条申请的信息属于我厅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厅请申请人直接在互联网上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和用途不清。大多数群众混淆了依申请公开与信访的关系,提出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申请;许多群众提出的申请过于模糊、简单。二是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的检索费、复制费、邮递费存在难度。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使政府信息程序化管理、精确化公开、流水化作业,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上都有专人负责、有领导把关、有制度约束、有监督考评。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省厅政府门户网站的整改,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进,努力向公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检索方式,实现信息的有效公开和便利服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社会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使全体民警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五是加强监督考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队伍绩效考评和民警岗位责任考评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民警的共同任务。
  附件:福建省公安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福建省公安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58
其中:1.网站公开
158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8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2
行政复议数件
0
行政诉讼数件
0
行政申诉数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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