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福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9 00:00 |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厅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jgat.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2013年,我厅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规范、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主要情况如下:

(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初,厅公开办制定出台《福建省公安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闽公综〔2013173号),明确任务要求,推动制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范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内部流转机制和季度检查通报制度,从制度层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科学化水平。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

1.优化专栏建设。依托福建公安公众服务平台“5+N”服务大厅,改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分类设置版块,优化展现形式,做到美观大方、布局合理、层次清晰、查询便捷。

2.丰富公开渠道。一是利用省厅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省厅和部门文件、公安统计等信息;及时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决策部署、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民警招录、警务保障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知识。二是定期召开省厅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与人民群众、新闻媒体面对面,发布权威信息,宣传公安工作。三是运用公安政务微博等微媒体,主动延伸警务工作时间,实现与服务对象的“零距离”互动,答疑解惑、提供帮助,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率。

3.加大对规范性文件解读力度。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厅属各单位在报送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时附带解读信息,报厅公开办及时发布。

4.强化执法公开工作。根据我省公安工作和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我厅正在制定即将出台《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实施细则》,明确执法公开的依据、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进一步提升执法公开层次,有力增强我省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台帐。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台帐制度,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及时做好核查工作,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度

2.及时办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及时受理、转办、答复公众涉及我厅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确保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2013年我厅依法受理、按时办结14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3.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工作。厅公开办坚持登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查看,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保证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符合省政府办公厅的指标要求。

4.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并列入厅属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我厅公开办于20133月、6月、9月下旬先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加强业务指导,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适时通报结果,进一步增强了厅属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与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

截止1231日,我厅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含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6件,其中2013年度394件,全文电子化达100%同时241件分别报送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按信息类别看,规范性文件类政府信息共626条,其中2013年度发布66条,约占总数的10.5%;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政府信息共7条,其中2013年度发布0条;业务工作类政府信息944条,其中2013年度发布94条,约占总数的10%;人事信息类政府信息712条,其中2013年度发布138条,约占总数的19.4%;公安统计类政府信息1140条,其中2013年度发布11条,约占总数的0.96%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情况

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在省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13年度网站专栏访问量达68202人(次);二是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工作重点,2013年省厅共召开新闻发布会 11场、开展“微访谈”10场,实现警民互动“零距离”;三是按时向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报送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统一受理、规范办理、高效服务的工作要求,我厅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邮箱”等方式受理群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需求。截止20131231日,我厅共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条,其中2008年度收到8条申请,2009年度收到7条申请,2010年度收到7条申请,2011年度收到4条申请,2012年收到9条申请,2013年度收到14条申请。

2013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情况是:1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依照规定不予公开。2条和第5属于依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厅已依法及时提供给申请人。3条和第7属于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厅指导申请人自行上网查询。4部分事项属于我厅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厅指导申请人自行上网查询;另部分内容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厅也已依法及时提供给申请人。6部分事项属于依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厅已依法及时提供给申请人;其中一项要求因我厅职责范围内无法掌握具体相关数据,我厅已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8条和第9均属于因我厅职责范围内无法掌握具体相关数据,已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10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厅已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11条和第12属于我厅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指导其上网自行查阅。13条和第14部分申请事项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我厅及时回复、指导申请人自行上网查阅;其余申请事项涉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工作部署、行动方案等警务工作秘密,依照规定不予公开,已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单位未能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准确界定所制作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导致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而未公开。二是时效把握不准,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解读信息不够,在报送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时,部分单位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解读信息。

2.改进措施。一是发挥考评杠杆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提升有关部门警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实现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转变,依法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

附件:福建省公安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福建省公安厅

201419

附件

福建省公安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94

345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94

345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4

4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0

44

3.信函申请数

4

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4

4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8

2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9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

1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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