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 2025-01-23 10:52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助力新福建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紧密结合全省公安重点工作,主动发布“铸忠诚、勇担当、抓改革、强基础、提能力、锻铁军”主题信息,在门户网站增加“夏季行动”专题,做优反诈、交管、禁毒等专栏,全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10篇,“福建警方”融媒体平台创作推出图文作品697篇、短视频作品426条。持续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增设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全年新增主动公开类政府文件29件,其中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通告及工作方案类2件,教育招生类1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引导申请人依法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优化办理答复流程,完善法制部门协同审核工作机制,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规范答复文书内容。全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涉及道路交通、治安、户政管理等信息。

  (三)平台建设方面。优化门户网站功能,完成智能搜索定制开发、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实现页面框架规范统一。推进福建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公安政务服务旗舰店,升级改造“厅长信箱”平台,便利群众企业“线上办”“掌上办”。搭建全省公安新媒体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提升公安新媒体影响力,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创新

  (四)解读回应方面。落实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及时发布我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招生办法及考生须知。加强涉企服务、民生热点回应,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在“厅说福建2024”在线访谈节目交流“福建公安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福建”微公号转载刊发《闽政通APP可全程网办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文稿8篇。推出福建出入境12367服务平台、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推广应用等选题,开展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活动,主动听民意、聚民智。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接落实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部门责任,推动落实到位。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出现安全风险。注重能力提升,邀请省专家为全省公安政务公开业务骨干授课,培训人员8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7517

  行政强制

  72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7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1

  1

  0

  0

  0

  0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6

  1

  0

  0

  0

  0

  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8

  0

  0

  0

  0

  0

  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81

  1

  0

  0

  0

  0

  8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一是公开平台部分功能还要进一步优化;二是政策解读范围和质量还要再提升。

  2025年,福建省公安厅将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全面上线福建公安政务服务旗舰店,在更好发挥平台作用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涉民生、企业领域措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新关切,提升政策解读发布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度省公安厅发出信息处理收费通知数0件、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4064,邮箱:fjgatzfxxgk@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