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
来源:本网
时间: 2008-04-28 00:00
为方便公众更好地使用《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快速、准确地查找公安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订本指南。
一、《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收录信息的分类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公安部依法公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取主题分类为主、体裁分类为辅的方法,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一、二、三级类目,其中一级类目分为机构职能、执法依据、重要工作、便民措施、对外交流、社会治安6项;二、三级类目根据需要选设,其中二级目录主要分为刑侦工作、经侦工作、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管理、执法监督、队伍管理等11项。
二、《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由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项目组成。索引是公众查找和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代码,一级类目用大写英文字母(A、B、C、D、E、F)表示,二、三级类目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最后是信息的流水号,也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每级之间用“•”间隔,如B•1•1•1。信息名称是政府公开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内容概述是介绍政府信息的简要提示。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每一类目内按照年度由近及远的顺序排列,每一年度内按1月至12月的顺序排列。
三、《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获取方式
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对外公布:公安部公报(国内统一刊号CN—5403/D)刊发;公安部政府网站(www.mps.gov.cn)公布;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发布;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等。公众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四、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编:10074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6262550
传真号码:010-66262550
一、《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收录信息的分类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公安部依法公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取主题分类为主、体裁分类为辅的方法,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一、二、三级类目,其中一级类目分为机构职能、执法依据、重要工作、便民措施、对外交流、社会治安6项;二、三级类目根据需要选设,其中二级目录主要分为刑侦工作、经侦工作、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管理、执法监督、队伍管理等11项。
二、《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内容由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项目组成。索引是公众查找和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代码,一级类目用大写英文字母(A、B、C、D、E、F)表示,二、三级类目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最后是信息的流水号,也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每级之间用“•”间隔,如B•1•1•1。信息名称是政府公开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内容概述是介绍政府信息的简要提示。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每一类目内按照年度由近及远的顺序排列,每一年度内按1月至12月的顺序排列。
三、《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获取方式
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对外公布:公安部公报(国内统一刊号CN—5403/D)刊发;公安部政府网站(www.mps.gov.cn)公布;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发布;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等。公众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四、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编:10074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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