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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交警多举措推进治理查处违法停车执法问题专项工作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23 09:02             字体:      默认

为落实省纪委《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工作要求,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漳州交警支队立足实际,以规范查处违法停车执法为抓手,制定出台《漳州市治理查处违法停车执法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对职责分工、具体目标、具体做法进行细化,助力城市停车秩序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支队成立治理查处违法停车执法问题工作专班,专班由支队长林阿春任主任,推进查处违法停车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文明、合理,实现查处违法停车执法“三下降、两提升”目标。
    二是周密部署,坚持源头治理。针对致乱致堵、群众反感等情形,坚持“严”字当头,要求现场执法注重说理释法,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警示教育,拒绝简单粗暴、一罚了之,努力做到既要严格规范公正,更要理性平和、文明柔性执法,以达“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执法效果。同时,建立更加完善、科学的执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即从事后处罚转变为源头引导,从评价执法对错转变为评价执法效果,坚决避免单一以处罚数量作为纠正违法停车的评价依据。最终,以坚持执法尺度更精准、执法行为更合理、管理机制更科学的目标原则,强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是超常规运作,实施五个“一批”。根据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613日前,在城市住宅小区、公园、景点和校园等有特殊停车需求的周边,根据道路实际条件,规范施划“一批”分时段停车泊位,6月底前,市区路内停车泊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根据排查分析结果和停车供给需求变化情况,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临时停车需求,撤换“一批”不再符合实际的禁停标志标线。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停车查处量大,尤其是轻微违法停车查处量大的非现场处罚,停用“一批”问题突出的监控设备。细化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首次违法书面警告”等措施,对学校周边道路接送学生的临时上下车,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周边道路接送旅客的短时上下车,以及住宅小区周边道路的夜晚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原则上不认定为违法停车、不予处罚,对出租车驾驶人,通过设置临时停车位、“即停即走”等措施免予处罚,实施“一批”人性化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查处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要求,准确认定“不按规定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得对“不按规定停车”违法行为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实施处罚;严禁在未核实驾驶人是否在现场(车内)、未履行口头警告和责令驶离的情况下,即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严格落实辅警、协警不得单独对违法行为实施违法处罚执法的规定,以此规范“一批”执法行为,9月底前,实现城市道路违法停车查处总量下降10%以上,城市道路夜间违法停车查处量下降30%以上,城市主要道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以外的道路违法停车查处量下降30%以上,警告单在违停处罚量中的占比达30%以上。
    四是开门整治,密切警民协作。67日开始至9月底,邀请社会各界群众随警参与路面违法停车执法工作,或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居委会、物业、社区业主等进入警营,提供咨询服务,现场为群众解决问题,开展规范执勤执法交流,以增进警民了解,加深警民感情,推动治理违法停车执法问题工作达到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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