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要求转账就是诈骗!不要惧怕恐吓,杜绝公检法诈骗!

2021/09/02 16:28

来源: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

一个很迷惑的行为是

受害人不相信登门劝阻的民警

却对骗子的话深信不疑

“你好!是XXX吗?我是XX公安局X警官。

你涉嫌洗黑钱、拐卖儿童犯罪!请配合调查。”,

“别挂电话,按我说的做,

不要告诉别人,我们要用电话跟你做笔录!”

 

案件还原

2021年8月6日,宁德东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王某报警称:其在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幸福佳园接到一个自称“宁夏固原公安局”的电话,对方先是问王某身份证是否有丢失过,有没有在南京待过并在南京办理过护照,是否有时间去南京协助调查,王某声称带孩子没有时间,对方就说可以在网上视频协助调查,按照对方要求下载飞书APP,添加对方QQ后被拉进了一个视频会议群和王某进行视频通话,在视频通话里对方先是打开摄像头让王某看到他穿着警服确认他的身份,对方问王某是否认识“陈军”,他们现在抓到了一个叫“陈军”的犯罪嫌疑人,一口咬定说“陈军”认识王某,还向王某的招商银行卡里转了120多万元,王某被吓到了,按照对方要求使用浏览器登入对方提供的网址,进入该网址进行资金清查,被对方以涉嫌犯罪、转账为由诈骗50000元。

 

手法解析

1.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事主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然后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电话通报受害者个人信息的形式,以此获取事主的初步信任。

2.为了让骗局更加真实,诈骗分子向事主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利用事主的恐慌心理,进一步骗取信任。

3.诈骗分子以严厉语气,震慑、控制事主的意志,利用事主上当后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要求答应配合其所谓的“调查”。

4.诈骗分子向事主提出证明其“清白”的唯一方法: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银行账户资金调查,诱导受害人将钱款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清查账户”。

5.诈骗分子利用诱导受害人使用远程会议软件内的共享屏幕功能,获取受害人手机上的所有信息,包括输入密码时跳动的字符、收到的验证码等,从而转走受害人卡内的资金。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网页等形式办案。

2.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3.不要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这样的操作会让你在陌生人面前毫无秘密可言,私人信息包括银行卡密码、验证码都会被犯罪分子窃取。

4.涉及公安机关电话要求处置账户财物的,可随时拨打110或全国反诈预警专线96110核实情况。

5.防范被骗,请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同时打开预警功能,当接到96110说明你可能正在遭遇诈骗,此号码是公安机关反诈骗专用号码一定不要拒接。

 

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

 

(宁德公安投稿)

 

(转自 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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