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亮屏”工程结果公告(合同包1)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2023-06-14 17:07

一、项目编号:[350001]ZHCG[GK]2023002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亮屏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路207号

1,43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福建省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亮屏”工程):

服务类(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广告宣传服务

福建省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亮屏”工程,利用能够全覆盖全省胡户外大屏、楼道电梯广告屏、手机微信朋友圈及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机机顶盒有情平台,在6.3、6.26有情重要节点,加大禁毒公益广告投放力度。

全省户外大屏、楼道电梯广告屏、手机微信朋友圈及有线数字电视机机顶盒福建省禁毒公益广告宣传服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1,436,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刘洋

评审专家:

林锦闽 、 陈建 、 林红 、 余良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 账 号:118100100100023790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亮屏”工程:5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1-8709443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联系方式:18050432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18050432210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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