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结果公告(采购包1)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时间:2024-07-08 22:15

一、项目编号:[350001]FJSXZB[GK]2024010

二、项目名称: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路207号

799,000.00元

98.42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广告宣传服务

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

福建省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亮屏”工程, 依托有线数字电视开机画面、人民日报宣传屏、报纸、户外大屏等多种宣传媒介,加大禁毒公益广告刊播力度。

本次采购广告投放服务需在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开机画面、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省级纸媒及户外大屏四个投放渠道进行投放。

根据业主要求完成相应服务内容

根据业主要求提供投放服务

799,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辛少雄

评审专家:

陈建 、 陈少波 、 余良仁 、 肖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5000元 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帐、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1: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补充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投放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素材和要求做好版面的设计、制作与发布;须做好广告发布期间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广告投放内容清晰、完整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2.电子邮箱:fjsxzb@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1-8709443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西区

联系方式: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郑淑明、高梦思、刘菁菁

电话:0591-83508520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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