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省公安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预防和侦查犯罪活动。
  (三)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置和查处重大治安事件与治安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管理道路交通、危险物品、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闽有关事务。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队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