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治安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治安总队 时间:2017-11-09 15:27

单位名称:省公安厅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内容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备注

1

保安服务业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公司重点抽查内容:1.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2.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3.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4.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运钞车安全管理和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情况;5.保安服务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或设立分公司备案情况;6.保安员持《保安员证》上岗落实情况;7.保安员穿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佩戴保安服务标志落实情况;8.保安员在岗培训及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9.保安员在岗履职情况;10.保安服务公司信息录入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情况;11.保安员信息录入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情况;12.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保安培训机构重点抽查内容: 1.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 2.保安培训教学情况;3.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4.保安培训单位信息录入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情况。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由省公安厅审批的全省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

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

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企业,增加抽查频次和比例

 

2

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

《枪支管理法》

针对民用枪支配置单位:1.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领导负责枪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职能部门或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对枪弹库治安防范设施开展经常性自查,定期对枪支进行保养、对涉枪人员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掌握其思想变化情况;2.枪弹库24小时专人值守和值守人员交接班情况;3.严格执行枪支弹药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情况,手续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3年;4.枪弹库物防、技防设施完善牢固、运行良好,枪支弹药存放场所是否符合《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GA 10162012);5.枪弹保险柜符合规范要求情况。枪弹保险柜要符合《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GA 10512013)标准;6.枪支弹药管理是否台帐健全,登记内容翔实、填写规范完整,帐物相符,规章制度上墙,保养擦拭制度落实,枪支、弹药保养良好,放置有序。

针对民用枪支制造企业: 1.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2.枪支弹药保管、领用、使用等情况;3.生产经营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公安部许可的品种、销售范围等规定。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民用枪支配置单位和民用枪支制造、配售企业

每次不少于总数的5%

每年至少抽查2

 

3

爆破作业单位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爆破作业现场中的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人防、技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4.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帐结存信息是否一致;5.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是否清晰、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全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每次不少于5%

每年至少抽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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