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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交巡警大队行政处罚公告告知

来源: 机场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8-02-06 09:30  点击数: {{ pvCount }}

被告知人:桂耀奇,男,身份证号:421182199404013730,户籍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大法寺镇下桂村下桂垸16号。

经调查核实,2017年10月19日23时46分,你驾驶闽AA5C13机动车在福州长乐机场发生一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7182),已被公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固定相关证据。以上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单位拟对你依法进行处罚。现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特公告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可以向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镇长乐机场翔汇路6号,电话0591-87094702)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公安机关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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