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华委员:
《关于改善地铁口交通管理的提案》(202512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随着福州、厦门、漳州等城市地铁线路的相继开通与线路增加,地铁逐步成为城市道路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优化地铁站口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我厅部署相关设区市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优化交通设施、加强停车管理、改善站口衔接,严格查处交通违法,强化交通安全宣教,推动地铁口周边道路秩序持续向好。近年来,福州公安机关在地铁口周边道路设置了307个出租车停车泊位,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优化调整192个公交车站,在地铁口周边主次干道设置地铁接驳公交专用停车位,并允许地铁接驳公交专线在途经的小区沿线道路即停即走;厦门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在规划阶段就为地铁口交通设施争取“两轮车”停车区和“P+R”(停车+换乘)停车场用地等,并指导相关部门迁改距离较远的接驳公交站,建议设置在地铁口100米范围内;配合相关部门在进出岛通道周边及市区长距离出行需求较大的地铁站点规划建设多个“P+R”停车场(百家村、国博中心等P+R停车场已建成投用)。针对市民文明出行意识提升问题,2024年以来,福州公安机关组织交警宣传小分队深入地铁口周边社区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120场,依托福州交警支队新媒体曝光机动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违法案例137起;厦门公安机关严格贯彻“停车入位、违停受罚”管理理念,对不在停车位内停放的车辆,造成群众出行受到较大影响的,及时予以拖移清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福建经济广播制作AI交警“福小娇”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视频,在春运、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通过福州地铁约8400面多媒体显示屏滚动播放,累计播放约7000万次。您提出改善地铁口交通管理的建议对我们很有启发,我厅将积极予以采纳。改善地铁站口交通秩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和市民的共同努力。下一步,我厅将立足公安机关职责,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停车秩序管理,保障通行安全。部署相关设区市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推动在地铁口周边规范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放区域;加强地铁口周边人行道、机动车道秩序管理,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放,特别是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行为,及时拖移清理,保障通行安全顺畅;推行“停车入位、违停受罚”理念,配合推行标准化停车管理;积极推动优化站口交通衔接。
二、优化交通组织评估,提升接驳效率。对既有地铁线路,配合相关部门优化调整接驳公交站点位置;对新建地铁线路,在规划审核阶段积极提出公交站点及换乘区域设置意见;组织相关设区市公安机关定期评估地铁口交通设施使用情况,及时提出优化建议并配合落实。
三、深化协同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积极配合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地铁口周边综合治理;部署相关设区市公安机关深入地铁口周边社区,开展规范停车、绿色出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社交媒体等渠道,持续开展交通法规与文明出行知识普及;依托新媒体平台曝光违法停车典型案例,重点聚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提升公众守法意识。
领导署名:胡 楠
联 系 人:陈胤昌、姚春娴
联系电话:0591-87099366、0591-87093776。
福建省公安厅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