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重阳佳节
10月25日是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
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节日。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重阳节”期间,福州闽清县在梅溪镇石湖村小学操场开展闽清县孝老爱亲新时代文明实践暨“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活动。

借此机会,闽清县公安局政工室联合闽清县反诈中心在活动现场开展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口述宣传等方式,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们提高防骗、识骗的能力。期间,民警还对市民防诈骗咨询进行了一一解答。

民警们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老年群众介绍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作案方式,普及防范电信诈骗的相关常识。
民警现场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家庭妇女等,一定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并告知群众关注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预防电信诈骗的宣传内容,对电话诈骗或是其他形式的电信诈骗,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询问辨别,如无法辨别则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联系电话、对方账户、转账凭证等,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老年人抵制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免疫力”,提升了老年群体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近年来,涉老年人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
不少老年人因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屡屡上当受骗。
为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
蜀黍在这里为老年朋友们送上一份防诈骗手册,
以防老年人上当受骗,快给转给长辈们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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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保健养生类诈骗
骗术:
免费旅游、VIP 体检、夸大保健品效果;安排“老人”现身说法,忽悠老人往销售公司存钱;销售假药致老人死亡;销售“秘制神药”,保长寿体健等。

提个醒:
面对保健品诈骗,一是不要相信有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药,如果患有疾病,要主动到医院就医,保健品不能治愈疾病。
相反,伪劣的保健品会加重患者的病情,贻误治疗良机。
二是不要轻信犯罪分子编造的虚假身份或者夸大的保健品功效,也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要多和子女及亲戚沟通。老年人在遇到推销保健品或者声称可以退款的情况,不要擅自做决定,要积极和自己子女或者其他亲朋好友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要保存购买保健品的相关单据以及快递单,以便在查证上当受骗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02 角色扮演类诈骗
骗术:
冒充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谎称办理残疾证、低保补贴;冒充政府拆迁办人员诈骗;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冒充亲戚串门诈骗;假扮燃气公司或水电公司员工诈骗;“神医”看病行骗。

提个醒:
老年人遇有自称政府工作人员来访时,应当核实其身份,要求其出示工作证,必要时向其所在单位打电话核实。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本该不属于自己的利益不沾,保持平常心。维修要找物业或者打使用说明书上的客服电话,切莫相信楼道张贴的小广告。

03 投资理财类诈骗
骗术:
消费返本复利型投资理财诈骗;小利小惠诈骗型投资理财诈骗;投资贵重物品型投资理财诈骗;理财产品诈骗投资理财诈骗;合伙人与原始股骗局投资理财诈骗;非法传销型投资理财诈骗;广告诱惑型投资理财诈骗;免费旅游天价购房型投资理财诈骗;网络理财投资理财诈骗。

提个醒:
老年人在投资贵重物品时应当多方考量,包括注重出售方的主体、资质等,以及贵重物品是否符合其所应有的价值。以避免被虚假的出售方或不值钱的物品所欺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老年人在选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时,不要盲目从众,要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也不要贪利以防陷入更深的骗局。
04 旅游类诈骗
骗术: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嘘寒问暖的方式,用“温情攻势”取得老人信任;不法分子以低价旅游诱惑,骗取老人钱财后潜逃;导游与景点商店等相互勾结,强制老年人消费,并规定最低消费额,不买不准离开。

提个醒:
强迫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由交易、公平交易等权利,并且由于强迫交易造成的人身损害更是对于老年人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旅游景点以低价销售假货或以高价销售与质量并不符合的产品,是对老年人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商家欺骗的销售行为需要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福建省反诈中心提醒您:

老人们不了解各种各样的诈骗手段,对自身保护意识还相当薄弱,很多时候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对于老年人来说,在使用大额资金、向他人账户转账前,应尽量与家人、子女商量,参考别人的意见。同时,自身也要积极了解防骗信息,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作为子女,要关心老人的身心需求,在他们接触到这类骗局时才能发现异常。平时有空多给老人介绍一些新的信息,提醒老人注意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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