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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具体管理措施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发布时间: 2018-11-02 10:21  点击数: {{ pvCount }}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11月10起,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停止审批签发《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后,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事后监管,依法履行查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骗取出入境证件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接群众举报或在工作中发现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涉嫌骗取出入境证件行为的,将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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