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和福建省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四方面15条措施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实验区公安局党委委员林芬岚及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福建省关于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有关政策措施。与会各警种立足本职岗位,总结了近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成效: 01 在便捷窗口服务上 在全区8个公安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台胞台企专窗,为在岚台胞提供“免预约、免排队”的高效便捷的窗口服务。 02 在缩短办证时限上 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即时联办机制,实现台胞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即来即办。
03 在便利驾驶许可业务办理上 驾考方面:推出“随约随考”“自选试卷字体”等便利举措,考试合格后,现场核发驾驶证。车驾管业务办理方面:直接采信台湾地区医疗机构六个月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支持台湾居民持居住证办理“交管12123”APP业务及补换领牌证、台湾机动车驾驶证换发大陆驾驶证、申领临时驾驶许可、延期审验、申领检验标志、机动车登记等业务。 会议就进一步抓好上级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开展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树牢大局意识,立足公安职能特点,加强对《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学习、吸收,深入调查研究,找准改革方向路径,为下步探索实践提供理论根基和实践基础。要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以贯彻部、省级政策措施为抓手,继续加强重点政策研究,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更多政策批复,争取上级支持平潭制定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公安特点的创新举措,有力助推两岸融合发展。要进一步持续拓宽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实验区各级工作要求,胸怀“国之大者”,聚焦满足台胞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不断优化公安服务管理措施,积极推进台胞证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便利化使用,努力在完善保障在岚台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方面,推出一批创新举措和惠台利民便利化措施。要进一步强化警务探索。探索台胞参与、推进社会融合、服务增效、法治共建的务实办法,切实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中贡献公安“金点子”、体现公安“真作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