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组织召开2024年第4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实验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蒋政平主持,局在家党委委员、各片区支队、局属各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前期学习情况,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交流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学习。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平潭公安实际,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组织全体党员民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新旧对照学、联系实际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民警处理好公与私、是与非、情与法等关系,让大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全区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和本局方案部署,主动聚焦解决一些党员民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紧盯纪律意识淡漠、责任意识不强、思想作风散漫、追责问责不力等具体表现,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整改、边规范,确保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各单位要抓好本警种、部门的学习教育,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会议要求,要做好学用转化,全面推进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两手抓两促进,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的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局党委制定的13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好学用转化,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公安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 会议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平潭考察以及《习近平21次来岚调研重要指示精神部分摘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内容。 附件: |